|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4日电 这几天,天池家禽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们特别高兴,因为他们从县国税部门得到消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将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不仅能获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另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大家一知道国税部门有这个政策,都非常高兴,养殖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许多农户估摸着再扩大养殖面积呢。”“天池”合作社代表沈红琪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了不断解决制约创业创新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事关民生的税收热点问题等,今年以来,县国税部门着力建立服务创业创新的长效机制,于近期推出了30条措施服务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据介绍,30条措施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共分三类,以推进“双创”、鼓励科技进步、着力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为一类,共11条;以服务“三农”、促进环境保护、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为一类,共9条;以关注民生、提升部门服务为一类,共10条。内容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上市辅导,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允许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等。
据国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30条措施更全面地服务于企业民生,该部门还将在此基础上,推广应用“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出口退(免)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功能,实现出口退税电子数据远程申报预审,大大减少出口企业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降低企业退税成本。
来源: 今日安吉 作者: 陈丽君 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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