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4日电日前,经县政府同意,县粮食局以8月底早稻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了今年早稻二次结算价格为每50公斤111元,比原来上提5元。凡在今年早稻收购期间,售粮给收储公司的农户,从9月6日起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早稻收购发票到当地收粮站补回差价。
来源: 绍兴县报 作者: 陶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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