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1日电 据《湖州日报》报道,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1日电 据《湖州日报》报道, 南浔区有关部门日前联合举办了少年普法学习班。此次学习班重点针对全区34名缓刑青少年,旨在进一步强化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杜绝缓刑青少年重新走向犯罪道路。
“五五”普法以来,南浔区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领域进行了多方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
区委、区政府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并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区级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使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有活动、有内容。各普法成员单位都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班子,明确了职责分工,每年年初制定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区司法局每年开展1次为期1个月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月”活动,以培训班形式着重讲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和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区教育局在全区各校(幼儿园)中积极开展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纳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区司法局、区关工委等5个部门联合举办缓刑青少年普法学习班,并结成帮扶对子,强化对缓刑青少年的教育和帮扶。部分乡镇征订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图片》,在学校进行巡回展览,并邀请失足少年现身说法,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警示在校学生。
全区各中小学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加强法制建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努力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学校每学期制定法制教育计划,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传授实用性法律知识,定期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学校推选优秀教师作为学生成长导师,利用导师与学生建立平等、尊重、互通、互容的人际关系,成长导师关注学生的法制教育情况,对行为和情绪有偏差的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管理服务。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人员主要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职干警中聘任,任期为2年。法制副校长积极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参与研究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定期为师生作法制报告,学校定期对法制副校长履行职责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全区49所中小学已全部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所有中小学都成立了德育处,坚持每月定期与当地警所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实行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月报制度,结合“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心教育,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违法犯罪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区妇联牵头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区家庭教育讲师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建设的新方法、新载体,广泛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创办社区和农村家长学校,全区创办社区(村)家长学校198所、民工子女家长学校3所,家庭教育工作阵地进一步得到巩固发展。(杨慧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