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如今在我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已经从梦想走到了现实。22年来,我市的老龄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处处呈现出养老、敬老、尊老的和谐局面。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日渐加快,我市的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也越来越突出,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93%,达15.91万人。
老年人有了自己组织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带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也带来了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1988年12月,作为全市老龄工作主管部门的临海市老龄委正式挂牌成立,从此结束了我市老龄工作无主管部门的历史。
为确保老年人权益不受侵犯,1996年,在市老龄委(办)的积极努力下,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临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与此同时,市级老年人协会也正式成立,协会设立老年人维权组,与市老龄委联合建立了老年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度规定,除正常接待老年人上访外,确定每月15日为“五长”接待日。
黄正土自我市成立老年协会以来,一直担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说起各项老年人的规章制度,他如数家珍;谈起20多年来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变化,他感受深刻,感触颇多。
黄正土告诉记者,现在的老年人不仅有了自己的组织,而且因为有法律的规定,各项合法权益也能得到切实的维护。他和维权组组长潘少华都还记得去年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件。去年4月份,来自龙潭岙村的潘大妈找到了他们,称自己因与媳妇吵架,所有物品被搬到露天,搁置已有半个月。之前潘大妈的小儿子因为车祸去世,领了一部分抚恤金的潘大妈仍继续住在小儿子家中,因媳妇不肯再继续抚养老人,两人吵架时,一赌气把老人的衣物、棉被等全部扔到了室外。去现场看了以后,黄正土和潘少华都觉得十分寒心,黄正土说,他在镇工作这么多年,媳妇和婆婆闹矛盾很常见,但到达这样恶劣的程度还是首次看到。之前,潘大妈曾四处奔走,跑了不少地方,但事情一直没得到解决。最后,是在协调小组成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多次协调下,媳妇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把老人的物品又重新搬了回去,老人的大儿子也愿意赡养老人,事情终于有了圆满解决。
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福利、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市结合本市实际通过“政策+扶持”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村)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体系多样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市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市政府投资180万元,将地处市区中心位置原党政机关大院整体改建为临海市老年活动中心。先后又多种渠道投入320万元建成活动大楼,各中心镇的老年活动室(中心)也相继建立。杜桥镇政府投资260万元,建办了一个综合性的老年活动中心。2002年,总投资为500万元城市社区老年服务“星光计划”开始实施,六个社区示范性的“星光老年之家”按标准建成开放。各种形式的村居老年活动室和老年设施全面建成。2005年,市政府实施了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投入150多万元用于18所敬老院建设,以民办养老院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正在健康蓬勃发展。
到目前为止,792名“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90%以上。按照浙江省老龄工委的要求和标准,全市已建成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1家、三星级 9家、二星级80家、一星级250家。
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为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迫切愿望,2003年初,我市在已建立了公办老年大学和省老年电视大学临海分校的同时,创办国内首家县市级民办公助性质老年大学,受到老年人的一致拥护和赞扬,广大老年人就读积极性空前高涨,学员人数已达3000多人。学校组织学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各项竞赛、比赛、演出活动五次,均获得金、银、演出和组织奖等奖级十多项。临海新型老年大学的开办,为临海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一个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正在形成。
与老年教育一样,老年文体活动正显现出勃勃生机。几年来,我市建立起多种形式老年文艺体育队伍,他们有老干部枫叶情艺术团、老年大学江南长城艺术团、活动中心艺术学校和临海词调剧团等老年艺术团体,还有腰鼓队、木兰扇、健身球和太极拳体育健身团队。老年艺术骨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体团队在配合当地有关节庆活动、参加省市文体比赛、活跃节日文艺生活和开展老年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全市的老年文化、健身活动空前活跃。
尊老敬老已成良好风气
2006年,市政府先后制定并颁发了《临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07-2008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形成了多渠道贫困老人救助体系,出台了《临海市五保老人供养实施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全市7600多名特困老人全部享受低保待遇。同时,市委、市政府把老龄工作列入全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长期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切实关心老人、大树敬老风气受到广大老年人和全社会一致赞誉。《老年法》刚颁布试行不到一年,市政府就率先出台《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的有关规定》,2006年,又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的规定》,制订颁发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待老年人的规定》。当年我市就部署落实,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老年人在游览公园、景点、观看文体表演、出入公共厕所和乘坐公交车等,都享受到照顾和得到较好的优惠。市政府出台了社会保障措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达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参保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在我市老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众多省、国家级荣誉也随继而来:2003年,市老年大学被全国老龄工办、司法部等评为“全国尊老、敬老、助老示范单位”;2004年,我市被评为浙江省老龄工作先进市;2006年市老龄办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大洋街道五家殿村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村。
作者:记者 朱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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