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仙居县大战乡的少年卢飞(化名),虽然是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参加庭审,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审判法庭并不像电视里那样庄严肃穆,自己也不需要站在“铁笼”里接受法官的审判。相反,他看到的审判台就是一张圆桌,法官、辩护人、书记员和他依次坐在桌子四周,像是在开会,而法官就像亲切的长者。
这是10月22日上午市法院少年审判庭首次启用“圆桌审判法庭”的一个场景。庭审只持续了半个小时,但所有的案情都得以查清:被告人卢飞在临海上学期间,因沉迷于上网花掉了所有生活费,拖欠了饭店200元饭钱,偷卖了同学的电脑,后辍学在家。案发后,尽管卢飞的父母买回了电脑并退给受害人,但因盗窃金额较大,他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害怕受到严惩,卢飞听说如果是在校生可以减轻处罚,便萌生了伪造在校证明的想法。经父母同意后,卢飞通过伪造印章,假造了一份关于他在仙居某职业中专就读的证明,父母也帮着隐瞒事实,还找了一个人假冒老师来圆谎。细心的法官并没有轻信“老师”电话里对卢飞的评价,专门到仙居走访被告人所在学校,卢飞捏造的谎言被彻底戳穿。
“我只是想让法院判得轻一点。”卢飞非常后悔,和父母一起写下了悔过书。基于卢飞未满18周岁且已退还了赃物,法院对其予以单处罚金5000元的从轻处罚。
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冯继红介绍,为了更好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法院专门出台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并建成“圆桌审判法庭”,通过走访和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教,并通过圆桌审判和不上械具等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促其更好地认罪伏法和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作者:张 鑫 周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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