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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竞拍出“天价” “飞标”为何成“废标”
1980-4-1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8日电(记者 沈锡权)绍兴县一家国有企业竞拍从第三次报价162万元,飚升至第四次报价的1542万元的 “天价”,而“飞标”最终却成了 “废标”——这起国有资产拍卖中罕见的怪事,已在当地引起极大的轰动。

  1999年12月23日下午,绍兴县农工商联合公司举行转制拍卖会。该公司总经理靳向军、公司办公室主任任曙光和职工章九妹三人参加竞拍。竞拍会以142万元的底价起拍。

   “147万元。”任曙光报出第一价。

  “152万元。”章九妹接着报。

  靳向军又叫价:“162万元。”

  “1542万元!”突然,任曙光喊出一个“天价”。石破天惊,全场震动。

  根据绍兴稽山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绍兴县农工商联合公司评估结果净资产价值是535.9万元。当任曙光抛出这个“飞标”时,人们以为听错了。在场的国资、体改等有关部门人员也反复提醒任曙光慎重。而他依然表现得胸有成竹,“对的,没有搞错。”并于当天签订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按照事先约定的竞标规则,3名竞标者在投标前都交了10万元的中标保证金,中标者必须在5天内足额交清出资现金,逾期不交或不交足的视作放弃购买,并不再退还10万元保证金,同时(一旦有这种情况)还专门规定:“出售方将以次高价者为中标者。”

  然而,到12月28日,“标王”任曙光应交的1542万元连个踪影都不见,令人瞠目结舌的“飞标”竟是个废标。

  按竞标规定,任曙光废标后,应由次高报价者、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靳向军以162万元中标。

  作为三名竞标者之一的该公司女职员章九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激动和气愤:“我是诚心诚意去竞标的。事先估算报价到400万以内还是可以去争一争的。没想到从162万元一下子报到1542万元,我根本无法再报了,我当场就提出这里面有问题。他们的目的就是不让我中标!”

  而记者找到“标王”任曙光时,他一口咬定:“那天我懵掉了,搞糊涂了,弄错了标底,我是替人代理的……”

  对任曙光“懵掉了”之说,参加竞拍会的绍兴县国资局干部傅楚光说:“懵掉?这绝对不可能!当时我就明确对他说,今天我是代表国资局的,到时我会向你要1542万元现金。,现场其他人也反复提醒过他,但任曙光坚持他的报价。依我个人看,这个投标报价不符合常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绍兴县农业局(绍兴县农工商联合公司主管部门)局长李放鸣说:“这次竞标会是我局组织的,整套操作规程是我局会同国资、体改等部门制定的。任曙光报的这个价格太离谱了,他的10万元中标保证金要‘吃没’,用于这次职工分流。”他承认这次竞标规则 “有漏洞”,至于其中是否存在“猫腻”,李局长表示要作调查。

  绍兴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干部陈柏薪对记者说:“无论是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还是投标者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都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法行为。我们严重关注并已经在调查此事。”

  绍兴市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部门人士说,对那些披着合法的外衣,通过各种手段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低价贱卖、变相侵吞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者,应予以严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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