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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贷款风险大,高校在校生、刚毕业的职场新鲜人从来不是银行贷款青睐的对象。按以往的贷款规定,在校大学生如果申请房贷,根本不会被银行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不过日前浙江省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却甘冒风险,率先将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纳入具备房贷申请资格的范畴,让人们吃惊不小。虽然该业务低调入市,仍旧惹来议论纷纷。央视也曾在“第一时间”做过相关报道。叫好声有,质疑声有,怀疑银行别有用心的也有。

房贷翻新换汤不换药 一场朝三暮四式的游戏
新业务上马,大学生成银行房贷“座上宾”
推出这项业务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是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杭州。其前身是一家中外合资银行,2004年获批重组为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在该行的民营资本达85.71%,十五家股东里面有十三家都是民营企业。
今年6月底,浙商银行推出了这款对大学生放开申请房贷资格的新业务,命名为“浙商融资通·新生贷”,主要包括学生购房贷款、学生创业贷款和学生留学贷款等三大块。而正是“新生贷”中第一块--允许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申请房贷一项,引来了广泛的关注。大学生中间,有学子为此欢欣鼓舞,“以前我们学生如果想去银行申请房贷,只会被拒之门外,银行根本不会予以考虑,现在至少有了递申请书的资格。虽然我不会去申请,不过对大学生来说总归是多了一项选择,是好事。”刚毕业不久在安利工作的小黄说。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银行不会白白的做出什么利民之举,这不过是他们“换汤不换药”的把戏罢了。有学生说:“大三大四的有学生打工、创业,有了点收入还说得过去,不过也不太可能说到有钱买房。大一大二就更不用提了。”
浙商银行的有关部门则表示,理论上他们的这款学生购房贷款当然允许所有年满18周岁的学生与父母一起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但其实主要的目标人群还是即将毕业或刚毕业、有住房需求的学生。
据浙商银行个人贷款中心吴经理介绍,贷款后可先由父母负责按月偿还,贷款最长期限则按学生的年龄计算确定;此外再结合浙商银行原有的“宽限期还款法”,即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的一定时间内(最长半年),可以不还本金、只付利息,以便使众多在校生可以“先贷款买房、后就业还款”。在利率方面,则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9折。另外,还推出自选保险和公证、无障碍提前还款等举措,以降低大学生申请房贷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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