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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苗 王帆 高嵩
曾几何时,我们对这样的画面已经习以为常:居民小区里突然冒出许多"新式"阳台,它们"改头换面",一下子变成了便利小店或美容美发屋;茶楼、棋牌室、咖啡馆……说不定哪天就开到了你家楼上。
扰民、吵民,住宅楼里"民" "商"合一的弊端日益显现。于是,在杭州市,有关部门一纸"民宅禁商"的禁令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一纸禁令,是不是真的就喜了民、愁了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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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人楼下开店似乎成了街道惯例。 | 从民宅"经"商到民宅"禁"商
近些年来,"民宅商用"的现象愈演愈烈,"民用"与"商用"设施的混乱状态和现代化城市的规范化、秩序化背道而驰。为遏制此类现象,自2004年广州最先提出"民宅禁商令"以来,"民宅禁商"迅速被包括北京、上海、西安、杭州在内的各大城市所推广,叫停或限制民宅商用,而部分城市也正在酝酿类似法规的出台。
杭州市在2004年11月出台的《关于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可凭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明申办注册登记。"到2005年6月,杭州市规划局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杭州市区底层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对住宅禁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民宅商用存在着安全隐患。经营者常常会为了自己经营需要,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由此会带来一些安全问题。"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王宁说,"保证居民的安全、让居民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成为了'民宅禁商'的首要出发点。"
王宁表示,民宅禁商的第二个目的是"美化城市景观"。他介绍,高度发达的城市一般都有着完全分离的居民住宅区和商用写字楼,西方的城市大都有着环境舒适宁静的居民小区和竞争激烈但配套设施完备的写字楼,两者的氛围形成鲜明对比。当然,居住环境的悠闲和工作环境的紧张,与人们的行为风格相符合。如今各大城市的"民宅禁商"规定的出台,也正体现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民宅禁商"正驱使那些"隐居"在居民楼里的公司投奔专业写字楼,逐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景观。
"不同性质的土地用处是不同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应该进行严格划分。就此方面而言,如果一般住宅用作经营的话,会对商用写字楼形成较大的冲击,政府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才出台这一系列法规的。"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王宁说。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郑全林介绍,工商部门会根据企业用地的产权性质来进行区分与鉴定。"如果用房的产权性质是'办公'和'商业',该用房允许开办企业;如果其性质是'住宅',那此类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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