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屈凌燕
浙江省消协日前公布,据对相关旅行社的调查显示,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加价已成为当地旅游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
据浙江省消费者协会调查,目前,旅游市场的低价竞争不仅催生了“零团费”、“负团费”等种种怪现象,也带来了购物陷阱等一系列消费纠纷。老人、小孩出境旅游另行加价只是当前旅游行业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老人小孩遭遇旅行社“另眼相看”
2006年9月,浙江省消协对全省12家大小规模不一的旅行社作了一次暗访调查,发现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普遍需加价300~800元。2006年1~9月份,浙江省消协受理的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港澳及新马泰旅游购物后引发的投诉同样有增无减。
而从2004年起浙江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就陆续接到类似投诉。2004年3月,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徐先生投诉,反映他参加浙江海外旅游公司温州分公司组织的港澳游,因其年龄超过60岁而被加收了200元团费。
随后温州市消委针对投诉,对全市6家旅行社展开了调查,发现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旅行社都要加收额外费用。
2005年7月,浙江省消协对杭州、宁波、温州9家各种规模的旅行社进行了暗访调查,证实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加价已成为当地旅游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
对此,浙江省消协认为,旅行社没有向老人、小孩提供多余和优于普通消费者的旅游服务,却要多收费用,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价值相符的基本法理原则,违反了《消法》、《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涉嫌价格歧视,并有强制交易之嫌。消协当时就提出了公开批评,并建议旅行社积极整改。
但是一年时间过去了,浙江省消协日前组织的暗访调查显示,旅行社对消协的批评建议没有任何反应,问题依然存在。
加价源于老人小孩“无利可图”
一边是旅行社推出港澳游或新马泰游“惊喜价”、“零团费”来招徕游客,一边却对老人、小孩加收费用,表面看来两个互相矛盾的现象,背后却源于一个共同理由。浙江省消协认为,这些现象的背后,反映了当前旅行社及导游违法收取购物回扣问题相当严重。
杭州市民方先生反映,国庆期间本想去香港购物,再玩玩儿子最爱的迪斯尼乐园,可是一打听旅行社居然要小孩加收费用。“虽然三五百块钱我们也出的起,可是凭什么要多出钱?这不是歧视么?”
据香港消委会反映,有些内地旅行社,假其名为香港政府征收“人头费”、“旅游费”,或针对儿童、教师征收“退休干部(含教师)及儿童附加费”,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的消费力不高,难以从购物补贴中取回接待成本。
国家《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浙江旅游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等从业人员不得强制消费者购物,不得收取消费者的购物回扣。消费者旅行过程中购物与否、购物多少都与旅行社无关。
而浙江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旅行社自称当前各家旅行社“港澳游”和“新马泰游”报价的团费已经低于或等于成本,旅行社的利润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由于老人买东西比较谨慎,小孩又没有经济能力,如果不对这些特殊人群加价,旅行社就将面临亏本。
低价自杀式竞争何时休?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旅行社有关负责人也有苦经要叹,旅游业是个低利润行业,现在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太低,导致了普遍的低价竞争。当前,各家旅行社“港澳游”和“新马泰游”报价的团费已经低于或等于成本,旅行社的利润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如果取消加价,那就必须提高团费,但没有哪家旅行社愿意率先这样做。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目前,旅游市场的低价竞争不仅催生了“零团费”、“负团费”等种种怪现象,也带来了质量低劣、购物陷阱等一系列消费纠纷。老人、小孩出境旅游另行加价只是当前旅游行业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而旅行社依靠旅游购物获取违法回扣,对老人小孩出境旅游另行加价,其实质是经营者试图从消费者身上巧取或者直接获取不当利益,将自己恶性竞争带来的成本支出转嫁给消费者。这种情况不仅对消费者权益有极大损害,也会严重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长期以往,这种低价竞争就是自杀式的竞争。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和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声明,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禁止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坚决查处“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明令制止行业内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做法。旅游行业加强自律,在经营过程中,要增强对广大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遵守和维护商业道德。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和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目前,国内有的旅行社对于老人和孩子降低收费标准或增加相应服务,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文化传统,对此,行业内应予鼓励和推广。消费者不要盲目或一味追求低价旅游线路。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避免落入低价陷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