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方列
与同学产生一点小摩擦,就蓄意杀人;学习压力太大,心理承受不了,就跳楼自杀……这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通常被解释为青少年心理问题。对此,有专家指出:青少年自杀和暴力事件不仅仅是心理问题,事实上,青少年生死观念的淡薄、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更令人担忧。
生命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吗?
2006年2月,杭州萧山区闻堰镇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杀人分尸案。年仅18岁的女青年陈洁仅仅因为耳闻同龄的18岁女孩陈红在背地里讲她坏话,觉得很没面子,便伙同朋友张某等5人将陈红骗出家门,先后以殴打、掐脖、腰带勒等手段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对尸体实施肢解,并分别将尸块抛于钱塘江和埋在垃圾堆里。12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为女性,其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6周岁,最大的不到19周岁。作案手段之残忍,很难想象是几个还没有成年的青少年所干。
发生在萧山的这起案件并不是偶然个例。2005年12月24日,山东潍坊3名不满20岁的男青年因不满打工太累赚钱太慢,竟搭乘出租车,用自制的手枪枪击司机,致使司机死亡。夺取司机钱财后,3人将尸体抛入水库。2004年,北京4个未成年人绑架人质索要150万元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他们于11月1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个少年竟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了死刑。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且作案手段残忍,有的青少年杀人后,还能正常上学,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没有恐惧感,没有罪恶感。他们对生命的无知令人震惊,在他们眼中,生命的价值不过就是“碳水化合物”。
生命是自己的,想结束就结束
2006年8月7日,杭州一名14岁少年因为学习问题被母亲责备,从21层高楼跳楼自杀。
2006年8月8日,南京一名学习成绩优异、曾获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奖赛二等奖的13岁少女,在南京市一家招待所的客房服用剧毒农药自杀。死者留在现场的遗书上写道:“爸、妈,我不喜欢你们给我的这个生命,因为你们让我活得实在太累,整天除了让我学习还是学习。自己在外面度过的这一天真好,什么都是自由的。这天很自我,很快乐,虽然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了,但我仍十分高兴。”
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40多名学生;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中,曾有13.3%的人认真考虑或计划过自杀,4.9%的人尝试过自杀,“特别想自杀”的占17.4%。青少年自杀日益呈现低龄化。
不仅仅是中小学生,作为高级知识人群的大学生、研究生自杀事件近年来也屡见报端。2005年2月18日,中国传媒大学一研究生在家中跳楼身亡 ; 2005年4月22日,北京大学一女生在理科2号楼跳楼 ;2005年7月12日,北京某重点大学一女生因考试时递答案给同学被老师当场“揪”出而悬梁自尽;2006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一女博士自杀……
日前,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地高校10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访大学生中, 26.5%的大学生偶尔有自杀念头;2.1%的大学生经常有自杀念头。
在这些轻易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心里,生命就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家人带来怎样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