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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康淼 汪林义
流浪人员病倒街头,“120”接警后不是将其送到医院,而是直接送往救助站。救助管理制度实行后,这样的“怪事”在各地屡有发生。
对流浪病人的处置,反映的是市场机制与人道精神的博弈。流浪病人的悲惨命运,让人们不得不深刻反思,我们维系人道精神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否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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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病人不送医院,送救助站
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如光说:“流浪病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路面的流浪病人,他们一般都是由120、110直接送就近医院。另一种是在救助管理站内发现的流浪病人。如果是头痛、感冒之类轻微的病,救助站内都备一些药,吃点药就没事了。如果较重一点的病人我们就要将其送到指定的医院去。”
陈如光说,对于流浪病人的处理,目前救助站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一些流浪病人被送到医院后医院不接收;一些群众直接把流浪病人送到救助站门口丢下;一些部门也不喜欢流浪病人,接警后就把流浪病人直接送到救助站门口。
温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严东一说,温州市每年都发生好多起“120”将流浪病人送到救助站的事。记者了解到,由于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没有将救助站外的流浪病人纳入其中,一些流浪病人的命运十分悲惨。2005年5月17日,一名“流浪汉”患重病横卧西安繁华闹市,“120”赶到现场却未及时救治,医生离开30分钟后,这名患者死在街头;2004年,湖南长沙一名患重病的流浪汉被“110”送到救助站,却因无人救治而死在了救助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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