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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立毅
与伤害执行人员、打砸执行现场等情况不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老赖”对抗法院执行工作的形式出现了新的情况。以扬言或实施自杀、自残等“冷暴力”抗法的行为,越来越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
虽然这类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不直接针对执行人员,但却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形成一定的“示范效应”,使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影响了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冷暴力”取代暴力成为执行难点
随着各地加强执行工作的有关措施陆续出台,以围攻殴打执行人员、冲击执行现场、毁坏执行装备等手段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明显减少,法院的执行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而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扬言要实施跳楼、自焚、割腕、喝农药等方式抗拒执行的现象却在增加。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钱慧芳告诉记者,在德清法院对一起工伤赔偿款的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因负债不仅与妻子离婚,还写下了遗书,对法院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有一次,这名被执行人竟在法官的办公室里抽出木工刀,将自己的一截手指砍下,这一举动给执行法官带来了极大的刺激和精神压力。
此外,还有一些被执行人“软硬兼施”,阻挠执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蔡振华介绍说,在一起合同纠纷案的执行中,被执行人拒绝执行1.2万元的债务,他不但扬言要杀死执行法官,其父还在执行现场宣称要服农药自杀。此案从2006年1月立案后,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执结。
此外,一些被执行人还以老弱病残的家属为要挟,抗拒法院执行。德清法院曾对一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留,不久,其妻便将双腿截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公公送到了法院的办公室,还搬来了公公的便桶和衣物,这一蛮横无理的举动使执行工作一时无法正常进行。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件的副院长鲍济刚指出,这种以死伤或老弱病残者相威胁的“冷暴力”行为极易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目前西湖法院就有此类原因导致未能执结的案件11件,其中有6件执行期限已超过一年,已执结的18件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也都在6个月以上。还有个别当事人通过恶意投诉、无理上访等方式混淆是非,再度对法院施加压力,试图进一步拖延或逃避履行执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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