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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冷暴力”需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针对“冷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杭州西湖法院、湖州南浔法院、德清法院和永康法院等一些法院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杭州西湖法院副院长鲍济刚指出,在当前执行立法一时难以完成的情况下,建议最高法院加大司法解释工作,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尽快出台。此外,在修订刑法的过程中,加大对暴力和“冷暴力”等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
鲍济刚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对被执行人“冷暴力”抗法行为畏首畏尾,一味妥协,不仅无法保证司法公正,影响执行的效率,还容易形成“示范效应”,如在一些拆迁工作中,许多被拆迁者就采取观望态度,一旦某些被拆迁者通过“冷暴力”获得不合理的高额拆迁补偿,其他人就会群起效仿,使工作更难加以开展。
执行与审判密不可分,德清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钱慧芳由此认为,在审判过程中就应考虑执行的可行性。当被执行人以审判不公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以“冷暴力”抗法时,支持被执行人抗诉也是可行、有效的。钱慧芳说,要让被执行人自觉自愿地履行判决,必须要让他对判决心服口服。因此,提高法院审判质量,规范执行行为,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是从基础上化解“冷暴力”的有效举措。
此外,一些法院还在调动各种力量,化解“冷暴力”抗拒执行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湖州南浔法院执行局局长强建强告诉记者,南浔法院在全区9个镇都建立了执行联络站,在每个村都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借助基层组织熟悉当地民情、社情的优势,帮助做好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说服思想教育工作。
鲍济刚还认为,法院执行人员压力大、包袱重,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执行责任考评制度,避免使执行人员受到错误的责任追究。同时,要依法制裁对法官侮辱、报复、诬告的行为,并注重帮助执行法官消除由“冷暴力”抗法行为所造成的巨大精神压力和心理焦虑。
多个法院负责执行工作的法官认出,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以化解“冷暴力”抗法十分有效。需要以典型案例报道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文书的“冷暴力”抗法者公开予以暴光,在全社会树立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风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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