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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治理需要新思维
温州市区车辆近年来增长迅猛,仅2006年就新增13786辆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一名温州运管人员指出,“事实证明,车牌投标政策限制不了车辆的增长,却成为交通混乱之源。”
据温州市拍卖行总经理张景海介绍,2006年温州市区车牌拍卖资金就达1.9亿元。一些温州市民指出,温州的车牌拍卖政策,实际上已沦为某些部门牟利的工具。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可以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公开竞价的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小型客车号牌号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克明表示,对照条文,无须法律人士就可知道,温州市区小型客车普通号牌的拍卖政策,违反了浙版新《交法》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施行车牌竞价政策的除温州外,还有上海等少数城市。这些城市也都遇到了本地车异地上牌的困扰,结果不仅限制不住车辆增长,交通反而更加混乱。
陈贺达说,车牌投标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杠杆,是抑制车辆过快增长的一种办法,但从趋势上来看,投标不是一种长期的办法。一些交通专家则表示,“堵”不如“疏”,政府在治理城市交通中应做好服务,通过发展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来解决交通拥堵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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