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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林义
5月2日,一名温州商人不到2岁的儿子在重庆的家中被保姆偷走。此事引起全国20多家网络媒体和众多网民的广泛关注,一项针对嫌疑保姆的网上“通缉”行动也随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网络通缉”,这一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再次跃入人们的视野。
温州商人林某的儿子失踪引发全国网络通缉假保姆事件
假保姆视频上网,全国20多家网站携手寻找被拐儿童
“网络通缉”编织法外之“网”
5月2日,温州商人林某在重庆家中的儿子被保姆偷走。当地网络媒体华龙网了解此事后,联络全国重点网站,策划了一场“全国爱心寻婴行动”。截至5日,全国已有20多家重点网站加入这一行动。每天都有网友加入“通缉”嫌疑保姆的行动,以寻找失踪的婴儿。
在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通缉”现象屡见不鲜。2006年2月26日,一个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贴出一只小猫被一女子用高跟鞋踩死的图片后,引起网民极大愤慨,一些网民发出“宇宙A级通缉令”,寻找虐杀小猫的“凶手”;同年4月13日,一男子在网上发帖,声称妻子跟网友“铜须”发生了一夜情。一些网友出于义愤,通过各种途径查到“铜须”的身份,并将其隐私公之于众……
在网络的“江湖”里,不公和不平之事极易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一个行侠仗义的“网络通缉”令发出后,往往能迅速引起网民的关注,并在网络道义的激发下协助查找被“通缉”人。
与公安机关等权力机关颁发的通缉令不同,“网络通缉”大多是网民和民间机构的一种自发行为,虽借用了“通缉”的形式,却不具有法律的效用。然而,在网络力量日益强大的今天,“网络通缉”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编织起一张法外之“网”,对现实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影响。
网络通缉现象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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