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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想尽办法 却与拆迁户的距离越来越远
虽然89岁的房主张杏花和她的四个儿子以一直以“政府出面充当拆迁人”“拆迁不是为市政工程,而是为开发房产”等理由拒绝拆迁,但他们也承认,最终目的就是希望得到更多的安置费用。张杏花的三儿子费洪亮告诉记者,如果在2005年拿到每平方米3800元到3900元拆迁安置费用,那他们也早就同意拆迁了。
然而,这场双方心理价位不一致的拆迁在拖了两三年之后,情况就变得更为复杂起来。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嵊州的房价开始大幅攀升,加上政府在这一地区投巨资修建广场、改造环境之后,周边的房价已翻了近一倍。赵祥军表示,张杏花一家要求以目前的房价进行补偿,显然不合情理。即使有关部门同意,则势必造成其他拆迁户的不满,造成“钉子户占便宜”的不良影响,甚至给以后的拆迁工作带来埋下隐患。
“其实我们对拆迁户的政策一直放得比较宽,”当地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私下向记者表示,拆迁部门每次在拆迁时都尽量争取有利于被拆迁人的政策,而在补偿实施过程中,拆迁部门也尽量向被拆迁人“放水”,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这样做的目的一半是为被拆迁人考虑,一半是为自己考虑——补偿高了,钉子户也就少了,拆迁工作开展起来也就顺利得多。
在有关部门的全力协调下,房主与拆迁部门最终按原拆迁安置的标准和方案签订了协议,并于7月8日晚将房屋腾空,接受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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