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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时停车遇障碍
在土地资源紧缺的现代社会,“错时停车”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共享,是解决日益严峻的“停车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刑华就结合停车难的困境,在自己的提案中提出了关于实施省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泊车的建议。
刑华认为,省级机关和在杭的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应身先垂范,树形象,作榜样。她还了解到这些单位停车场和周边道路,特点是上班时间拥挤,下班后和节假日空闲。有类似情况的保守估计共有70多个单位1500个泊位。她建议应在下班后和双休日、黄金周向社会开放,并适当收取费用。
不过,在推行错时停车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翁嘉源就曾做了一份长达14页的调研报告,结合自身这几年实行错时停车的情况,进行了深刻分析。报告中,翁嘉源分析了错时停车遇到的障碍。他写到,“错时停车”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是,停放时间难以协调,无法满足双方需求。在市综合办公楼将多余停车泊位对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的过程中,夜间真正把车停放在市综合办公楼的车辆仅有20多辆,利用率相当低下。原因之一是小区有车族认为把车停在外面不大方便,宁愿放在自家门口;二是由于单位规定了停放时间,进出时间受到一定限制,这对小区私家车主来说不自由。而小区方面担心泊位向周边单位开放,外来人员的增多易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如遇单位工作人员加班等情况发生,停在小区里的车辆无法及时开走,还会加重小区的停车难问题。另外,小区停车资源对外“共享”,要取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小区内“有车族”和“无车族”的利益难以协调;停车资源对外“共享”,还将增加物业管理成本,稍有不当还会遭业主批评等。
还有一点就是停车的经费难以落实,将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无疑会增加管理人员的费用,而停车费用的收取报批手续相当烦琐,仅要求申报的证明材料就多达30份,而且必须具备的专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而大部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学校都没有这方面的资质证书。而擅自收费,显然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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