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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要真办,千万别煮“空心汤团”
国务院《意见》出台后,老百姓都称赞“政府要做大好事”。如何体现“好事做到底”,真正为低收入居民群众多提供住房保障,同时保证保障性住房真正既经济又适用?是一个各地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
前段时间,不少地方在租、售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时,由于供不应求,都采用了抽签或摇号的方法。然而,竟有部分低收入求房户好不容易中了签或摇到了号,有了租、购机会,但最后却还是无奈地放弃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来,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房子要么地段偏远交通极为不便,要么是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不配套,虽说租、购价格能够承受,但入住后综合生活成本却大大提高;而且低收入居民大都是上班族,每天都要走太远的路到市区上下班,也实在难以忍受。记者就曾读到一则报道,说南方某地为缺房教师盖了一幢低价楼房,由于离市区太远又缺这少那,公交车不通,“连生火做饭都难”,结果教师们分到房子也不敢去住,入住的不久也被迫撤回,好好的楼房成了“鬼楼”。你想,急等要房,辛辛苦苦等到的却是这种房子,难怪有人十分窝火:“说得倒好听,但给我们吃的却是‘空心汤团’!”
为什么廉租房其实不廉、经适房却不适用?原因很简单,有些地方把市区各方面条件都好的土地都拿去高价拍卖,用于建造高档商品房;而把那些偏地、差地拿来凑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结果,提供低收入居民租、购的却是无法安居的房子,让人们怀疑政府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这算得上是“真经假念”的一种典型了。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内心并不情愿多建造保障性住房,只是上级有任务、舆论有压力才无奈上马,因此对这类工程极不重视,减工少料,应付了事。于是,有的把保障性住房盖成了难以入住的“贫民窟”,甚至有的新房一竣工就成危房。有人士提醒说,过去允许房子面积稍大时,有的地方盖这类房子都盖不好,现在国务院《意见》规定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面积缩小了,只有五六十平方米,如果不为低收入困难户着想,精心设计和建造,盖出的房子恐怕就更没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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