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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车者越来越多
尽管处罚十分严厉,但是,有偿拼车行为在不少城市却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日益普及。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大量出现,特别是油价的不断上涨,出行成本提高,而公共交通又没有同步跟进的情况下,自发地联络互助,搭乘亲友、邻居乃至陌生人的拚车出行现象有增无减。
尝到有偿拼车甜头的杭州市民王丽文对记者说,她与一位邻居的工作单位相邻,起初只是求邻居捎带帮忙,因经常要坐邻居的车,她就买一些礼物送给对方,后来改为每个月给一点油费。"如果坐公交车上班怎么说也没有搭车方便。给车主一点钱是应该的,别人也可减轻一些负担。"王丽文说。
针对越来越多的“拼车族”,开自备广本轿车的李刚说,愿意让人拚车,主要考虑到可减轻私家车主燃油、养车压力。同时,从大的方面讲,拼车可以使车辆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也有利于节约能源和交通成本,减少尾气排放,降低污染,何乐而不为呢?
杭州市的一些机关干部认为,当前,国家正在着力倡导构建节约型社会,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拚车行为可以使乘客、车主、社会实现多赢,这与中央倡导的主旨完全吻合。
据了解,由于拼车行为对于减轻道路拥堵、对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拼车”在很多国家都受到鼓励的,在一些国家甚至会对空车上路的私家车给予处罚。比如新加坡,在交通高峰期间,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要被罚款。新加坡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通行证,规定如果私家车中乘坐少于4人的话,就需要办理通行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这实际上是变相鼓励民众"拼车"。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就可在专用车道行驶。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拚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称作“合乘制”。在欧盟内部,甚至有从德黑兰“拼车”到伦敦的业务。
该打击还是该提倡?
朱长军与执法部门的“拚车官司”,凸现了我国城市交通道路管理中理与法的冲突。此案目前还没有作出判决,该案也自有法律作出公断。但由此引发的话题耐人寻味。
对于"拼车",好处可以说人所共知。但这种行为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应该受到行政处罚,普通人和行政机关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一般人看来,只要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是不应该受到罚款处理的。而且认为,在我国城市普遍出现公交拥堵、车速缓慢的情况下,居民拼车出行可谓是一个减轻道路压力、减少出行成本的好方法。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乘客、车主、社会三方共赢的选择,应当提倡这种做法。但是,有关行政机构却认定,有偿拼车和黑车一样,都是无证经营行为,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否则,社会交通秩序就会混乱,难以维持。
也有人对一些路运管理者提出批评,认为把有偿拼车视为黑车,缘于城市管理的粗放。他们认为,管理部门对非法营运依法打击并没有错。但问题是,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的执法管理存在着简单和粗放。秩序管理主要靠拦截车辆盘问罚款的简单方式,缺少人性化和科学化。再加上现行道路运输条例对非法营运的定性模糊,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遇到态度好或者有关系的,就从轻处罚;否则就有可能课以相差数倍乃至十倍的罚款上限。这样粗放执法方式,其实并不能达到秩序有效维护的目的,而且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浙江法院学院副院长吴道富认为,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前提来看,由自发拚车现象带来的有效缓解城市交通、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环境等对于整个社会是利大于弊的。城市管理者应多一些宽容,学习借鉴国外的做法,研究出台符合实际的举措规范市民拼车行为。同时,立法机关有必要重新定义非法营运的边界,只要努力和主动,对于许多事情来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当然,在允许拼车后,还要认真研究解决由此带来的一些新问题,如如何保证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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