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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敏 许群
湖北仙桃法院近日对风靡一时的“熊猫烧香”网络病毒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病毒制造者李俊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4年。
这一判决对许多备受“熊猫烧香”病毒危害的网友来说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而就在此时,杭州一家网络公司却对李俊抛出“橄榄枝”:希望他在4年后加入公司担任技术总监一职,并许下以巨额年薪聘用的承诺(网上流传成“百万年薪”)。
这一消息好似引发一枚巨型炸弹,舆论一时哗然。有人认为,对这样一个因制造高度危害社会的计算机病毒而入狱的罪犯,许以百万年薪聘用,企业领导人不是有意炒作,就是头脑发昏,折射出来的是个别企业家道德的低下与沦丧。也有人认为,事情一码是一码,有期徒刑是法律对李俊罪行的惩罚,而百万年薪的邀请则是对其才能的肯定,这两者本身是不矛盾的。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在看守所民警的监督下试验“熊猫烧香”病毒专杀程序。新华社发
资料图: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李俊低头无语。
一失足成黄金身?
被列为2006年十大电脑病毒之首的“熊猫烧香”病毒,在网络界可算大名鼎鼎。据有关媒体报道,从2006年11月到今年3月,受“熊猫烧香”病毒侵扰的地域遍布辽宁、山西、甘肃、广东、河北、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十几个省市,数百万台电脑受到攻击。
随后,今年25岁的“熊猫烧香”制作者李俊凭着这个破坏性的程序“一炮而红”,成为网络上热议和关注的对象。9月24日,轰动全国的“熊猫烧香”案一审审理终结,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分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主犯李俊有期徒刑四年,其他两位从犯王磊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熊猫烧香”案主犯李俊竟一失足成“黄金身”。据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宣称,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大型网络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他入伙。
记者在杭州一家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正文中看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特邀请李俊先生来我公司担任技术总监。希望能在‘熊猫烧香’案结束后与李俊先生就详细的情况进行商谈。”
李俊是武汉新洲区人,中专毕业,对网络技术兴趣浓厚,上过电脑培训班,但主要靠自学。他曾多次到北京、广州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但面试时招聘方看到他的中专文凭后往往直接招呼“下一个”。他在2003年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2006年10月16日他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
当李俊因“熊猫烧香”病毒案成名后,其身价陡升。这家公司的经理表示,公司领导考虑李俊水平不错,又勤奋好学,只是一时误入歧途,应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所以他们公司研究决定,在李俊出狱后,聘其当技术总监,年薪在10万至20万元人民币。
虽然没有网上说的百万年薪,但作为聘用方也表现出了诚意。经理说,他们公司不是做电脑软件而是做网上贸易的,聘请李俊,主要是看中他的技术,以帮助公司维护电脑系统和防毒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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