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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林义
针对“药价虚高”问题,近年来社会各界研讨了各种对策。其中,“药房托管”最受推崇,并在各地得到了积极实践。然而,“药房托管”真能治“药价虚高”这一顽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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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离”的一种尝试?
今年10月25日,台州市中医院与湖州美德胜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药房托管”协议。根据双方约定,台州中医院今后只管看病治病,不再参与医院里1500余种药品的经营。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全部交给美德胜药业有限公司管理。
作为浙江省第一家实施“药房托管”的公立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原有的44名药房职工的人事关系仍然留在医院,但工资福利将由美德胜公司支付。“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以为医院减少二、三百万元的开支。”台州市中医院院长李秋根说。
据了解,目前药品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些医院的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60%以上。医院为增加收入,往往激励医生开大处方,导致药价虚高,病人苦不堪言。
“药房托管”改革的目的,则是要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分离给医药经营商,从而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达到杜绝“大处方”和商业贿赂,遏制“药价虚高”的目的。在运营过程中,医药公司要将药房营业额的一定比例(40%左右)上缴给医院。
相比台州市中医院,南京一些医院的类似改革要早得多。早在2003年,南京市一些医院就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实行了“药房托管”改革。截至目前,南京市一级医疗机构已全部实施“药房托管”,180多家二级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改革也正在陆续进行。
然而,“药房托管”能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吗?它和“医药分离”真的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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