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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君君
位于温州大都市规划中心的温州生态园,面积约为130平方公里,由大罗山森林公园、三垟湿地两部分组成,是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城市最大的“绿心”,为了保护这颗城市“绿心”,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第一部生态园保护管理地方法规——《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正式施行。
然而,趁着政府的管理未及时跟上,一部分群众打着旧房“原拆原建”的幌子超建“长高增肥”的别墅,更甚至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风景保护区圈地私建别墅。与此同时“青山白化”现象也有回潮,相当数量的私坟越建越大,而且水泥钢筋浇筑十分牢固。

违章建在大罗山上的房子大多在外面用铁栏杆或围墙围起来,里面是面积颇大的水泥浇筑的庭院。

在大罗山上,个别违章别墅旁甚至还有露天游泳池。
山顶违法私家别墅蚕食大罗山
大罗山是浙江省级森林公园,也属于温州生态园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区。据了解,大罗山区域内,新建房子的审批工作,实际上早已全部停止。但就在这个受保护的原生态面貌风景区,近段时间却刺眼的矗立起一座座与环境极不协调的违章别墅。
在瑞安塘下镇,沿着大罗山南麓颠簸的山路上去,不时有已建成的和在抢建的别墅房出现。有的已经完成房屋地基的土地平整,有的已经搭好了钢筋框架。这些房子大多在外面用铁栏杆或围墙围起来,里面是面积颇大的水泥浇筑的庭院,个别别墅旁甚至还有露天游泳池。
在山顶附近一片小山坳里,一幢3层楼高的别墅在围墙的掩盖下,7、8个民工正在热火朝天地浇灌着混凝土框架。在现场的包工头说,建这样的房子每平方米420元工钱,他们10天就可以盖一层100多平方米的房子。
“这个面积达40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山下一个老板花60多万元建的,之前已经执法部门被拆除过几次,但停工没多久就又复工了。只要房子建成了,拆就困难了,何况在这么高的山顶想拆也不容易。”
据山下的当地村民介绍,山上已经零散建起来的别墅,基本都没有人入住。在山坳里建别墅就像在圈地,即使房子被政府拆除了一下子建不起来,他们就先筑一个混凝土地基放在那里“占位子”。除了尖山区域,一山之隔的瓯海区仙岩也有这样的房子。
日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和温州市生态园管委会等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根据该检查组的调查情况报告显示,仅在瓯海境内大罗山区域,保守统计就有违法建设行为173宗,面积达5.17万平方米。而瑞安塘下镇尖山区域处于《条例》的保护范围内,也已经形成了一片未经审批就建造的违法私家别墅。
在温州市人大的检查情况报告中,已将这种情况定义为“抢建风潮”。

在山间的一片绿色中,违章房屋显得格外扎眼。

在受保护的原生态面貌的大罗山风景区,却刺眼的建起了与环境极不协调的违章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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