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八成导游没有工资
浙江出台新政推行导游最低工资制
圈内都承认这个制度很合理
不过很多人还持观望态度
导游行业甘苦自知(李忠 摄)
这两天,导游王燕芳心里特别踏实。两天前,她刚和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
做了3年多导游的王燕芳,在这之前,虽然有一份正经工作,但却是一个“三无人员”——无工资、无人交纳各项保险、无固定单位,收入全靠拿回扣。
改变这一状况的,是半个月前浙江出台的首部针对导游人员制定的专项管理办法——《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被戏称为“三无人员”的导游,将获得旅行社支付的工资。
八成导游无工资
拿回扣成为收入来源
说起刚进入导游行业的那段时间,王燕芳有点苦涩:“如果没团带,就没有一分钱收入,相当于失业。”
“国内从业于旅行社的导游,有八成没有工资等待遇。”杭州一旅行社老总透露,只有一小部分的导游会有工资,他们必须是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小语种的导游,才可能拿到1500—3000不等的工资。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拿回扣,导游就没法过日子。”王燕芳说,旅行社先以极低的价格接团,然后将旅游团发包给导游和司机,但导游和司机要缴纳押金(1000元—4000元不等)和人头费。随后,导游和司机还要承担游客的食、宿、行、景点门票等费用;于是,为了不亏本,导游们不得不增加游客的自费旅游项目和购物项目,收取高额回扣佣金,甚至半强制性地拉游客去购物。
导游最低工资制
矛头直指高回扣怪圈
日前出台的《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首次对导游的薪酬作了明确规定,省内旅行社应当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标准,并依法缴存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新办法的意向很明确,希望以此来打破高回扣怪圈。先是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给他们发工资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改变导游与旅行社松散的组织关系,便于事后监督。
事实上,杭州一些旅游企业已经开始尝试实施最低工资制,杭州国际旅行社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与100多位导游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并为每位导游缴纳5种社会保险,导游基本工资分三个等级,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每月还有绩效奖金。“现在我们公司所有的导游都已签订合同。”杭州国际旅行社策划总监沈向科表示,这不仅加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也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
导游工资制能走多远
旅行社和导游有不少顾虑
对于推行最低导游工资制,王燕芳说,自己是举双手赞成,但也有同行存在一些顾虑。
导游老余就有点拿捏不定。带了多年的港澳团和马来西亚团,老余算得上是资深人士,这几天有3家旅行社向他递来橄榄枝,但他有顾虑:“签了合同,就只能为一家旅行社带团,势必要损失不少带团的机会。”老余之前一直帮多家旅行社带团,而现在只能签约一家,因此想先观望段时间再作决定。
“导游只为一家旅行社工作,会不会成为资源浪费?”光大国旅总经理刘蒙松表示,他们已经在拟订导游工资的方案,但效果如何有待观望,毕竟不少导游已习惯于自由职业者的状态。杭州某旅行社的陈经理也提出疑问:导游最低工资制虽然非常合理,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在所有的旅行社中普及,已经开始为导游发放工资的旅行社仍然要面对激烈的价格竞争和客源竞争,能否坚持下去难以保证。
对此,浙江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工资制的出现是旅游市场转型的必然产物,是品牌旅行社和社会的内在需求,在摆脱回扣恶习上将起到积极作用。(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