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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旺双春,为了取个好意头,今年又是一个结婚高潮年,"三八"、"五一"节结婚的新人不在少数。除了忙着买房、装修和婚宴,许多年轻人也没忘记为将来的小家庭安排保障计划。新人们最着急的,莫过于如何为爱的双方、为他们的爱情一起上个保险。
事实上,国内市场上也适时地推出了一些"爱情保险"。"爱情保险"到底是什么,又是如何保障爱情的呢?
"爱情保险"一路走来
很多人初听说"爱情保险"可能都会以为是个笑话:"爱情还能上保险?"殊不知,国内已有保险公司为产品打出了"爱情保险"的旗号。
目前,国内市场上打出"爱情保险"旗号的主要有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和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等。以外资保险公司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为例,这一险种具备两全和终身的双重保障,为新婚夫妇提供人寿保险、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投保者还可以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而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实质是一种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
看得出,这些"爱情保险"的内容相比普通保险计划并没有太多特殊之处。"世纪同祥"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而"情系今生"本来就是组合式的保险计划,夫妻保单互相独立,分别有效。这份保单能做的,至多是被保险人想到离异可能会失去大量保险金,因而或许会拖延一段时间,给爱情创造转机的机会。
据了解,也不是有爱情的人都能上"爱情保险"的。"世纪同祥"的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夫妻。其实,"世纪同祥"是一种连生保险,即一张保单夫妻共保。这种保险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划算,大约是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交费期限等相同)两个保险人单独的终身寿险保费和的60%。照此条件,那些未婚情侣无法凭恋爱关系就购买此类保险。
不过,"爱情保险"投保人的范围比较广,只要对两个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就可以,如子女可以给父母投保。据介绍,购买这款保险的夫妻年龄大多在25-40岁之间,特别是成家不久的小夫妻较多。
其实,"爱情保险"在中国早已经有过尝试,不过,不是对离婚进行赔付,而是对不离婚进行赔付。早在1996年,南京一家保险公司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条款第一条写明:"为增进夫妻感情,促进夫妻和睦恩爱,白头偕老,使其年老时获得更多的经济保障,特举办本保险。"最主要的内容是"夫妻共同生活满20、30、40、50年时可领取夫妻恩爱保险金",比如,保金100元的,20年时可领到500元,30年时为1088元,40年时达到2800元,到第50年金婚时就飙升到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俩坚持到了第19年仍然以分手收场,"恩爱金"依然分文不获。
在现今的西方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极不稳定,结婚和离婚发生的频率甚高,一个人在生活中结婚、离婚多次是不足为奇的。因此,从市场层面而言,转嫁婚姻风险的需求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是存在的。
事实上,爱情保险业务是由一家保险公司借鉴英国人创办的爱情保险公司的模式开办的。他们制订的"爱情保险"的具体内容是: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元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方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因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元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妻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的,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元的保险金。参加"爱情保险"的夫妇,大多并不在乎那点保险金,而是想借此维系日益淡薄的家庭关系和安定生活。
在韩国,"爱情保险"已经有了20年的历史。具体操作模式是: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几种保单,一种是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另一种是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或者是终生,则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在英国,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缴5欧元的保险费。投保后,如果夫妻不能白头偕老而离婚,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获得5000欧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夫妻能和睦相处达25年之久,则可以获得9000欧元的奖金。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爱情保险"能保的不过是一个善良的祝愿。加道"经济"链条,真能保护爱情吗?
今年"五一"节,张小姐在结婚时购买了一张由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承保的"一生一世爱情险"保单。她为此支付了首期年保费1612.7元,以后每年都由新郎新娘自己缴纳等额的人民币一次,连续缴20年。期间,每三周年结婚纪念日可领取一次保险金,前6次每次可领999元,象征天长地久;而20年后,也就是第7次领取保险金时,每次可领取1999元,象征感情随岁月递增,呵护倍至!同时他们还有一笔爱情保障金,无论何时、何因,当被保险人一方不能再领上述保险金时,对方将领到爱情抚慰金20999元,寓意爱的永恒!而这个保障期限至100周岁,寓意"白头偕老",此外还通过红利的方式累积金(银)婚祝福金。
不过,选择了"爱情保险"的张小姐认为,买这份保险是想表示对对方的承诺,而且两人共用一张保单保费也划算。真正的爱情不可能靠一种契约来维护,并不是买了"爱情保险"就能够保住爱情,关键还是两个人要一起努力珍惜。如今社会变化太快,诱惑太多,年轻人对结婚、离婚看得都比较淡了,她认为"爱情保险"更多的是一种祝愿方式。
张小姐购买的爱情险,实质上更多的是让受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这份爱情险并不能够保不离婚,离婚是人为控制的因素,每个保险公司都不保离婚。
现实生活中,婚姻似乎成了最不牢靠的社会关系。北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务主管说"中国社会的信用体制不完善,而离婚率又那么高,假如真要给爱情保险,特别是保不离婚,保险公司就会赔个底朝天"。
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爱情保险"只是为夫妻俩"捆绑"的一个全面保险计划,是鼓励人们从一而终,白头到老,并不能真正保住爱情。
当婚姻遭遇"不测"时,这份"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呢?据称,平安人寿"世纪同祥"就有个特别的"拆分选择权",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对等或不对等的两份。而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本来就是组合的保险计划,夫妻双方的保单互相独立。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太平人寿"情系今生"包装下的实质是一种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而平安"世纪同祥"更像是夫妻联合投保的终身保险。实际上,这些险种更多的是让投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并不能真正为婚姻保险。
事实上,哪一对恋人不曾有过山盟海誓,哪一个初入婚姻殿堂的人不曾缠绵缱绻?但是,爱会改变。虽然有些改变是因为外部因素导致负心与背叛,但对于世间绝大部分男女,问题可能出自当初相爱的两个人身上,比如不懂如何相处、如何沟通,不谙情感的艺术,不勤于充实自己,不为婚姻注入新鲜元素……各种内外因素的侵蚀和干扰,最终使爱情经受不住岁月的考验。
当爱情呈现危机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得及时反省自己,完善自己,为爱情之花输入新鲜的"养分",让它不要枯萎。真正的"爱情保险"不是从哪一个保险公司买回来的,它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里-那就是你为爱所付出的努力,你善良且易感的心灵,你对爱情孜孜不倦的追求,你对自我不断的完善与充实,你创造爱情浪漫与新鲜的能力与心思……有了这些,你才算真正掌握了"爱情保险"的真谛与奥秘,你才会拥有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王国军表示,"爱情保险"理论是不可行的,因为保险只能提供"经济"补偿,而无法保障感情。爱情死了,婚姻是没有意义的。但实践中若两个人考虑到离异可能失去大额保险金,就可能会在一起耗得时间长些,这就给了爱情和婚姻发生转机的时间-毕竟很多人斩断情丝或离婚仅仅是一时冲动。王国军将其总结为"通过爱情保险给婚姻加上一条经济的链条",相当于给爱情加上了一些外力,加固了它。
"爱情保险"能走多远
每月缴纳一笔保险金,一对相爱的夫妻结婚20年后不离婚就可获得一笔不小的奖励;如果在20年内离婚,那么这笔保险金就等于送给了保险公司,夫妻双方拿不到一分钱。这种婚姻保险在中国的市场有多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与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冲击,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的爱情和婚姻已经被各种契约、协议、合同悄悄地"入侵"。
1996年,一份在南京出炉的"婚姻保险合同"一经推出,便引来了无数的好奇、赞许或者指责。这款名为"百年好合"的婚姻保险出自太平洋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该险种规定:只要夫妻双方不离婚,从结婚的第19个年头起,就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恩爱保险金"。推出开始,不少"新新人类"将其视为"时尚",不遗余力地身体力行。
1996年,孙先生和余女士注册结婚时,被太平洋保险推出的这个险种吸引。为了见证双方的感情,孙先生毫不犹豫地购买了这份保险。没想到,他们的婚姻只维持了两年。1998年,宣告感情破裂的他们双双到保险公司为婚姻险退保,但保险公司的答复却是:该险种3年内不得退保。为了拿到保险金,他们将这段婚姻继续维持了一年,终于在2000年完成了退保。对于他们而言,当年象征山盟海誓的婚姻险,此时却成了双方解除婚姻的一道束缚。
对于爱情险,人们不禁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和慨叹:商品经济时代的爱情真到了非"白纸黑字"来维系不可的地步吗?
据了解,爱情险刚推出时确实热销过。许多人争相购买,有的是为了证明夫妻双方至死不渝的爱情,还有人特意买来当作新婚贺礼馈赠亲友。但曾经风光一时的"爱情保险"最后却成了一场尴尬的"爱情秀"。经过两年的实践,不少夫妇办理了离婚,退保的人数明显增加,最后竟有八九成人退了保。据了解,热情退却之后,竟没有人再来问津这一险种,这使得保险公司认为"风光一时"的"爱情保险"已无任何意义,于1998年悄悄退出市场。
无独有偶,广州某保险公司在1998年也推出了一种"爱情保险"。该保险约定:新婚夫妇一次投保380元,在结婚40周年可领取7125元的"银婚喜庆金",在结婚50周年可领取47500元"金婚喜庆金"。然而,该险种在广州一年的投保人数仅20余人,保险业务量不足万元。因此,该公司只好考虑取消"爱情保险"业务。
一位作家就此感慨道,情感是一种心理活动,一个男人或女人是否继续爱一个人与是否爱另一个人,是不受合同约束的。如果在保险期内另有所爱却不能爱,或已不再爱这个人却不能离开,这不同样是一种非人道的禁锢吗?不同样是不符合这个时代人本、自由的节拍吗?这样一来,保险的意义便值得怀疑了。感情都不在了,一张保险合同又能约束什么呢?
事实上,"爱情保险"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国内此类保险一般是以夫妻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保的,而不是以婚姻本身为保险保的。目前市面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上是夫妻共保保险,和其他寿险产品差不多,只不过对产品进行了组合,以打包的形式销售给客户而已。虽然有"爱情"的外衣,但仍是以人身险为主,实际上保障内容还是生存与身故、残疾等。
有关专家表示,相比来说,国外的"爱情保险"更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
北京平安人寿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还处于保险市场的初期阶段,推出类似国外的"爱情保险"为时过早,随着以后国内保险市场不断成熟,如果市场需求强烈,可能会适时考虑推出。对于商业保险而言,保险品种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是一种趋势。国外的"爱情保险"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应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在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其中60%左右把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但在国内却形成了一种误解,很多人说到"爱情保险"以为这种保险保的就是爱情。其实不然,目前在国内的"爱情保险"大部分都是"连生型"保险,就是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人寿保险。
其实,目前的"爱情保险"和普通寿险品种比较类似,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概念炒作,但不同的就是这种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必须是夫妻中的一个人,用一份保单可以保夫妻两人,从保障的角度来说还是比较好的。■林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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