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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来不得“马后炮”
其实,从《神雕侠侣》到《惊情神农架》,再从《情癫大圣》到《无极》,其涉及的环保问题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2004年,歌手李进在九寨沟国家森林公园神仙池采风时,无意中发现正在此拍摄的《神雕侠侣》剧组有多处损害当地珍稀自然景观的行为。经过一个月的取证、调查,李进递交给环保部门一份"举报投诉书"以及他拍摄的图片和影像证据。在这种情形下,导演张纪中终于为《神雕侠侣》剧组的上述"重大失误"表示了道歉,并称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将会尽力去弥补。《无极》剧组破坏原生态环境的消息,早在去年就已经在媒体上传得沸沸扬扬,最初由《南风窗》披露的《凯歌尚未奏响,身后一地垃圾》,曾泛起一阵涟漪,但直到今年5月,才由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严厉批评。
在这场公共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博弈中,最具话语权,也最应该出面澄清事实的当地环保部门却三缄其口,反应迟钝。媒体、环保人士大声疾呼,老百姓也都"旁观者清",甚至议论颇多,可"守土有责"的监管人员却"当局者迷",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情毫无察觉,如同"聋子的耳朵"成了摆设。
俗话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句话说的是不了解、不认识庐山的真面目,是因为自己身在此山中,无法观其全貌。对于剧组破坏环境的事情,按"规矩"应是相关职能部门去管去查的事,但就是无人过问。真的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吗?很多情况不是"不识"而是"不想识",或者"识了"装着"不熟识"。
其实,何止是置身局外,有的甚至是欲盖弥彰,极力为之辩解。就在《无极》破坏环境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5月11日-12日,云南省迪庆州林业局、建设局、环保局先后到现场做了调查,三部门分别出具了调查报告,结论基本上是"有手续、影响小、可恢复。"有前去观光的游客为证,有报刊上的大幅照片为证,有相关专家的考察结论为证,有关部门仍然视而不见,睁着眼睛说瞎话,极力为《无极》树立正面形象。
视若不见也好,为之辩解也罢,根本原因在于地方的小利(地方保护主义),或是在于个人的一己私利(执法者与经营者打成一片),都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环境保护工作比较复杂且难度大,这是客观事实,但这不是"有关部门"在应该履行职责的时候,往往如金子一般沉默的根本理由。
从这几起案件的过程看,媒体曝光后及时借"外力"引起各方面重视,也不是坏事。但舆论监督是双刃剑,有正面作用,也有消极影响,而借"外力"更是非常规的,社会各机构上的"螺丝钉""各就各位"才是最重要的。等挨了"鞭子"才"过河",或者被媒体牵着鼻子走,这种"事后追究"已经是很被动的了。
人们不仅要问:对于影视剧组进入景区,监管部门是否参与了立档、调查、跟踪、监控?为什么总是要消极等待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时才去过问?监管部门什么时候从"马后炮"变为"马前炮"?在监管部门忙于对违规剧组进行处理的时候,谁来对监管机构的消极、被动、低效甚至推诿、不作为问责?这些问题与查处违规剧组同样重要,也应当提到议事日程。
别总拿法律缺失说事
其实,剧组进入风景区,大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甚至有正规的手续和合同,即便引起广泛的责疑,这些议论和批评并没有阻挡更多的剧组破坏环境、破坏生态的步伐,往往风声过后,或以制片方道歉告终,或是不了了之,几乎都没受到任何处罚,像碧沽天池这样,讨到相关部门明确说法的非常少见。
即便这次《无极》处在风头浪尖上,"严查重处"的呼声不断,事情的最终结果仍不容乐观。国家环保局责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限期恢复拍摄地生态植被,但云南省环保局日前仍然表示,目前手头没有掌握任何有关景区破坏的调查情况,因此没法判断,处罚目前无法执行。
此类"毁景"事件,只要涉及法律程序或法律责任,就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似乎总是"不合理但合法",法律束手无策,拿剧组没办法。很多人在讨论影视剧拍摄对环境的影响时,都提到这方面的法律空缺问题,似乎是法律缺失造成的。
真的是法律出了问题吗?且不说,中国是世界上环保方面法律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有9部环保法律,50多项行政法规,还有200多件行政规章、文件。经过多年立法,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涉及范围已相当广泛。这些环保法律法规都是涵盖了整个国土的,当然也包括各种景区,涉及到水土流失、水气污染、森林砍伐等等,在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
比如,在这些剧组"毁景"中,总有拿古树开刀的影子。按照《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而被《无极》剧组砍伐的杜鹃树都有着百年的历史。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风景名胜区的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不得擅自采伐和采集。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刑法》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行政法到刑法,法律上说得明明白白,从罚金到判刑,处罚条款不可谓不严厉,怎么到了影视剧组那儿就对不上号?也许有人把责任推向合同,因为合约在先,追究责任等于事后悔约。而事实情况是,这些剧组即便有合同,也并没有授权他们砍伐森林、破坏环境。退一步讲,即便有合同,这些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法的合同无效。
也许,造成"毁景"并非思想上的主观故意,制片人、导演们没能预见具体的危害结果。但"不知"不能影响其犯罪的定性,不能免去其法律上的责任,因为"知"与"不知"不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作为判罪的标准。导演们可能并非故意,但人的主观过错本身就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犯下弥天大罪,法律只注重行为后果,让触犯法律的人为"危害结果""埋单"是合乎法理的。
另一方面,人们也期待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对现有法律说得不够明白或者有漏洞的地方,立法机关或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补上,通过立法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风光奇特而誉为"天然摄影棚"的安徽省黄山市,历来是影视剧组向往的拍摄地,黄山市将出台规定,在黄山境内的旅游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不进行"环评"将被禁止拍摄。建设部5月12日紧急发布了《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对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摄制影视作品立了个规矩,这些无疑为保护自然风景名胜起到了积极作用。
"大制作"需要"大保护"
不少影视拍摄追求背景环境的美丽、奇异、独特,人文环境要挑长城、故宫,自然风景要选九寨、神农,但是,山水血脉,草木毛发,再怎样的大制作大场景,也不足以成为破坏美景的理由。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影片中的视觉盛宴,现实的美景也要得到保留,不能为了一个镜头一个场景,采用竭泽而渔式糟蹋生态环境。最近,京城文艺界发出"绿色影视"的倡议,不少影视界人士纷纷表示愿意加入,在拍摄影视作品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尽自己的一份力。笔者觉得,影视的绿色革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强化摄制组的环保理念。随着近年来大众文化的成熟,不仅影视本身,许多大制作的影视拍摄过程也成为公众关注的公共事件,舆论关注下,影视拍摄更应该检点自身的行为,做一个环保典范。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好莱坞灾难大片《后天》(也译为《末世浩劫》)是一部以环保为主题的电影,美国导演罗兰·艾默里克在拍摄时,除了很多镜头通过电脑技术合成外,专门请环保组织计算拍摄这部电影将会制造的二氧化碳总量,然后在加州种植森林进行弥补。国外影视的环保意识及举措、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值得可喜的是,为弥补此次《无极》"毁容"事件带来的巨大负效应,影艺界掀起了一场绿色革命。目前正在拍摄的20集电视连续剧《英雄虎胆》和即将拍摄的电影《我的长征》都选择在风景优美的桂林开拍,开拍之前剧组开过专门会议,表示以《无极》破坏生态的事件为戒,在整个拍摄过程中坚决不毁坏一草一木。正在重庆拍摄《门》的导演李少红,日前也给媒体发来"绿色影视,祝天下一片绿色"的题词,他们开机前第一堂课讲的就是环保,承诺每到一处拍摄,都会设置多个垃圾袋,方便扔弃废物。
其次,拍摄前要有环评意识。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环境和动物保护已经有完善的立法,影视制作在这方面都比较注意。以美国为例,主要的电影公司在制作电影时都要事先考虑在拍片时有没有可能破坏环境、对动物造成伤害,并事先主动向有关部门请示,在确定好不会造成真正的破坏和伤害后才能获得通过。拍摄过程中还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片尾要打上类似这样的字幕:"片中砍伐树木的镜头系特技效果,自然环境未遭破坏"等。
事实上,我国也有《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必须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即实施所谓的环境影响评价。然而,不仅仅规划和建设项目会给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剧组在景区进行大规模的拍摄同样给环境带来创伤。如果能对剧组在影片拍摄前必须进行环评的制度,那么剧组就会在拍摄前尽可能采取措施预防环境污染,在拍摄后发生环境污染时也不能推卸责任。试想,如果《无极》等剧本和拍摄安排经过事前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不至于使生态受到如此大的破坏,如果环评不过关的话,有关部门就可以否决这种拍摄计划。
再次,影视预算要有环保投入这一项。导演彼得·杰克逊在自己的故乡新西兰大量拍摄了《指环王》的外景,让世人见识了新西兰的美丽,成为新西兰人的自豪。为了环境,《指环王》剧组原封不动地移走了整片的植被,然后在拍摄完成后再原样植回,而且剧组拆掉了所有可能破坏生态的布景。为了尽可能地保护野外植物的生命在拍摄过程中避免被践踏损坏,他们不惜耗费巨资,在所到之处都铺下了巨大的地毯。这样一来,即使植物不可避免地被踩倒,之后还能自己恢复;即使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他们仍然坚持做到了这一点。
可是,在我们的剧组里,无论导演,以及背后的投资方,根本没有把环境保护当回事,甚至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一切都是可以用钱来摆平的,这点可以从他们事后"我们给了钱的"说法上得到验证。与其事后花钱补救,不如通过周密的事前规划,通过加大环保投入,采取人工模拟、人造景点、特技镜头,或者建立固定天然影视基地等,既能达到唯美的效果,又能让脆弱的绿色景点免遭"却色之难"。
■陈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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