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围绕建设法治型政府深化改革,为依法维护群众利益服务
要以规范政府行为为关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形成和健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加强社会控制和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把政府建设成为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转高效的法治型政府。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行政决策事项跟踪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职能的法定化。依法合理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的管理权限,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改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好办法。要减少行政干预,更多运用法规和规划、产业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手段改善政府经济管理。
二是健全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方面的责任,突出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行政应急机制建设,加快建立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科学、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紧建立解决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管理机制。建立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三是建立促进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我省经济社会正在进入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多元化,势必带来利益矛盾交错,对健全社会稳定机制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要把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形成和健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依法加强社会控制和管理。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诉求和利益协调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表达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行业和中介组织培育发展,科学确定政府向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移交的职能和服务事项,并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组织自治功能,增强城乡社会的自组织和管理能力。加快形成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
总之,要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在继续保持微观主体机制优势的同时,力争在政府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在更高起点上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改革,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对转变增长方式、突破发展瓶颈是治本之策,对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是根本动力之源。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推进和深化改革,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保障,创新机制,提高实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加强改革组织保障。要牢牢把握改革这一动力源泉,用改革推动全局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的要求和总署上来。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协调决定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分管领导要用更多的精力抓好改革,谋划和研究解决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王永明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各市、县也要建立改革工作协调机构。要以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平台,建立横向联部门、纵向联市县的改革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发改部门协调指导”的改革工作新格局。要充分发挥好发展改革融合的优势,加强改革队伍建设,加强改革工作力量配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创新改革工作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的目标趋向更加明确,改革的综合要求更加突出,改革的人本导向更加明显。适应改革新形势,必须切实创新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把握发展的需求,建立起“方向明确、责任落实、程序规范、信息共享”的改革工作机制,以此增强改革的方向性、主动性、实效性。要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论证制度,建立重大改革方案前期工作制度,建立高效灵敏的改革信息互通制度。最近,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的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提高改革工作实效。改革工作不是显绩,其效果往往要在较长的时间里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不像项目、投资等那样显形、直观、直接。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确容易把改革做虚,使改革流于形式,变成空洞的口号。但改革又是根本的,事关长远,不得不抓,不抓根本不行。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足于务实推动改革工作,提高改革实效。要坚决避免叫叫说说,说过拉倒,改革工作敷衍不得,马虎不得。要按照改革工作“目标要准、方向要明、措施要实、效果要好”的要求,像抓重点建设项目一样抓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用项目管理办法推进改革。从今年起省政府每年要制订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排出重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省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改革的实施效果,要加强督查评估。还要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改革机制,定期开展改革满意度调查,接受公众的评议和监督。做实的改革,不仅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而且能够凝聚人心,促使人们真心实意支持和推进改革。把改革做实做细应成为改革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在这方面,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对此做出更大努力,务求实效。(文/浙江省省长
吕祖善)
声明:《浙江经济》杂志授权新华网浙江频道独家发布,未经新华网浙江频道或《浙江经济》杂志同意任何报刊及网站不得转载,杂志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如需转载,请与新华网浙江频道或《浙江经济》杂志联系。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