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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此前被双规也与房地产有关。坊间传闻,外商向中央举报刘志华大搞权色交易、收受外商巨额贿赂、插手重点项目、非法为公司做贷款担保、批地黑幕等诸多问题。而刘志华曾在北京市主管城市建设规划,位高权重。其分管部门的重要性和身份的特殊性,使得外界普遍认为刘志华被中央闪电查办,用意深刻。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中央重点治理房地产市场的腐败案子,查处刘志华等人,无疑是在治理目前失控的地产市场的源头,这对于一些和中央对抗房地产调控的地方政府官员十分具有威慑力。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6条规定,九部委发布的15条具体要求,都严令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宣称将严肃查处审批土地和房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行为。这次中纪委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拿下各省一批与房地产腐败案有关的官员,显示了中央希望在整顿房地产市场问题上尽快取得突破。
"官商地产"时代终结
事实上,去年"国八条"就已亮剑:省政府要对房价负责,谁对房价控制不力,谁就要负责。直到今年"国六条"出台,很多人还心存侥幸。但大家很快就从"国六条"细则中发现,原来与房地产不搭界的监察部赫然在目,才倒吸了一口凉气。
目前,地方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的亲密关系成为中央整顿房地产市场的重大障碍。国务院去年发布过两个八条规定试图抑制房价虚高和地产泡沫,但收效甚微,截至今年6月,中国70个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8%。
地方政府何以参与土地违法?利益是重要推手。分析人士认为,中央房地产调控措施为什么在各地难以取得效果,关键就在于这个圈内严重的官商勾结。官商勾结已成为潜法则,是这个行业赢取暴利的基础,房地产商与地方政府的官僚、银行的首脑已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
事实上,这个铁三角关系并不复杂:当初,银行由地方政府控制,地方政府用行政命令让银行贷款给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再用部分利润回报给地方官僚和银行首脑。一般来说,房地产业税要占地方税收的三成左右,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中部某省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地税收入的增长近年来主要靠房地产业拉动,营业税增收额的四成以上、企业所得税增收额的七成以上来自房地产业。地方政府已经将土地看做其"第二财政",并患上"房地产依赖症"。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已经实施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仍有地方政府不惜参与土地违法,仍有商业银行轻松放贷,仍有房地产开发商持续大量囤积土地,导致土地供应失控,房价居高不下。这个铁三角目前正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联合起来化解中央政府的地产调控政策。
有关专家指出,土地违法已经成为一个痼疾。除去我国先天土地资源紧缺导致用地矛盾突出这个客观原因,体制弊病是导致土地违法难以消弭的主要原因。尽管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但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实际配置格局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市县政府掌管,土地出让、征收等实际供应由地方政府一手操办。
为了达到约束地方政府的用地行为,土地用地审批权转移集中到了省和中央,从而架构起土地管理的框架,形成了土地所有权地方化和土地管理权上收的格局。但是,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监管仅靠中央是难以切实执行的。再加上,中央主张保护耕地与地方主张城市建设用地的矛盾等因素,导致违法用地的情况必然发生。
而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体制也存在矛盾冲突。我国并未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规划管理体系导致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失灵。其中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规划管理权责划分上的不明晰。目前,我国土地规划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由中央自上而下地编制总体规划。
有关专家指出,说到底土地违法就是一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我国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司法依附于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自然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斩断地方个别官员与房地产行业的利益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地方政府对于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而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恰恰是拆散这一利益共同体的有效手段。因此,反腐败与宏观调控并行,或许是房地产调控收效的有力手段,而这也是避免地方政府不能完全贯彻与执行中央调控政令的必须手段之一。
在严查土地违法案件和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该改变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观。在今后的GDP核算中,要把土地的收益从GDP中剔除,把土地资金的减少作为GDP的净减值,这样才能矫正政绩观,从制度上保证地方政府摆正自己的位置。
同时,要从根本上理清土地出卖收益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习惯性地追求当地的经济增长率、城市化进度乃至一些表面化的形象工程。那么,这些资金从哪里来?因此,杜绝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习惯,必须对地方土地收益建立专款专用机制,以防地方政府负责人随意支配。
一场房地产业的反腐风暴似乎正在来临。拔出萝卜带出泥,中央的整饬让地方政府感到了畏惧。有分析指出,种种迹象表明,土地腐败将成为政府反腐败的最新重点。各地在中央指示下,将会陆续掀起土地廉政风暴。■张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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