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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产业集群化,是产业呈现区域集聚发展的态势;农村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集聚,从而使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人口规模与地域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自然社会历史过程。目前,在理论上对产业集群化、农村城镇化分别研究较多,而对两者的关联性研究相对滞后,在实践上对两者的互动性重视不够,导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资源整合不力、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因此,从新的视角审视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的关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探索两者互动发展的新路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的关联性
产业集群化的演进导致产业结构的转变,带动了农村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为产业集群化优化了要素配置。根据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在产业集群化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经济规律所驱使,人口与资本不断向城市聚集,互为因果。在"循环累积因果作用力"的推动下,使农村城镇化与产业集群化的关系明显呈正相关性。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是一种互动互利、相互依存、同生同长、共生共荣的关系。
(一)产业集群化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城镇化的本质就是资源和经济要素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城镇化进程就是资源和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而产业集群不能凭空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过程。18世纪后期爆发的产业革命,使工业化成为近代经济的主要内容,工业化的特征是生产的集中性、连续性,要求在空间上有所集聚,正是这种集聚促成了资金、资源、人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一定空间上的高度组合,由此促进城镇的形成和发展。首先,产业集群化为推进农村城镇化提供了产业支撑。产业集群为城镇化集聚人气,没有产业集聚的城镇,人口就很难充分就业,就没有足够的收入,就很难刺激消费,而没有消费就没有再生产,城镇的发展、人口的集聚是产业集聚的结果。其次,产业集群化为推进城镇化提供了资金保障。集镇建设投入大和乡镇财政可用资金不足是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而产业集群的发展使资金来源多元化,为城镇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共同开发"的思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大量的外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把乡镇工业功能区、标准厂房、公立以外的学校、医院等项目,最大限度推向市场,让民资投入。据统计,浙江省小城镇的多项建设资金,70%来自民间资本。
(二)农村城镇化是产业集群化的有效载体。首先,农村城镇化能够促进产业集群水平的提升。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了人口集约、劳动集约、产业集约、土地集约、资金集约与技术集约,使生产要素由分散无序状态向规模集约型转变。城镇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交通、通讯、商业金融、服务业及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能够形成较高的聚合效应,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增加盈利,为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二、三产业的集聚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农村城镇化能够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城镇化直接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平台,提高了二、三产业的集聚经济效应。城镇化还创造了二、三产业发展在环境上的外部经济效应,如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服务工作的完善。为实现产业结构由"一、二、三"向"三、二、一"转变提供了新的动力。再次,农村城镇化能够拓展产业集群发展的空间。城镇化带来了消费需求的扩展和升级,城镇化的发展消除了城乡消费断层,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层次和消费总量。城镇化将内生出新的市场空间,随着城镇的增设和规模的扩大,城镇的引力效应增强,促进整个消费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建设性投资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为投资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为推进产业集群创造了条件。
(三)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提升了区域整体竞争力。产业集群化是城镇化
的加速器,农村城镇化是产业集群化的必然结果。浙江省经济增长速度连续10多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城镇居民收入、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景气指数等多项指标保持全国领先,百强县(市)数量中位居全国首位。竞争力的源泉在产业集群化发展,从各方面综合情况看,产业集群发展好的小城镇综合实力强,经济发展水平大大高于全国乡镇平均水平。小城镇镇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二、三产业,浙江省70%的城市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90%左右,而二、三产业占地较多的小城镇都体现出了民营企业多、吸纳劳动力的特点,而产业集群成熟的小城镇经济实力强,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中,逐步形成了产业集群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二、互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和思想观念不统一。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在处理产业集群化和农村城镇化关系时,存在两种偏面的认识。一种是重产业集聚轻城镇建设,把加快工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与推进城镇化隔离开来,由此造成了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另一种是重城镇建设轻产业支撑,导致有"城"无"市",城镇对人口、资金和其他经济社会资源聚集效应差。
(二)产业规划和城镇规划不科学。小城镇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和现代化运作理念,以镇论镇,对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缺乏系统考虑和超前谋划,城镇功能定位不明确,重点不明确。一方面,城镇与城镇、集群与集群之间缺乏异质性。在城镇规划中,中心镇、经济强镇、普通乡镇和中心村规划,梯度性、层级性不够,功能定位趋同,千镇一色,缺乏特色。另一方面,产业规划和城镇规划不配套不衔接。产业集群与城镇建设功能互补性差,造成城镇建设特色不明、产业集群优势强、镇城形象不佳、品位不高。
(三)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不配套。一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保险、律师事务所、科研机构不健全,与产业发展相脱节;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县级以上比较健全,乡镇以下相对薄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配置、协调机构不健全,申报审批环节过多、效率不高,等等。二是政策体系不配套。推进产业集群化和农村城镇化,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消除传统制度障碍,涉及土地、资金、资源等要素配置和税收、信贷工作,涉及土地流转、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基层政府部门在这些方面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政策导向不明。
三、促进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
(一)科学规划,构建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的规划体系。依靠规划的牵引力、政策的吸引力、市场的拉动力,通过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套的规划体系。在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注重"产业功能"与"城镇功能"的结合,以建设新型集镇为目标。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小城镇建设中坚持乡镇企业、市场建设和小城镇发展"三位一体"的指导原则,坚持全县(市)一盘棋,根据小城镇建设对农村人口集聚、吸纳能力的要求,从县(市)域的范围,对各个小城镇进行功能定位,形成"中心城(县城)→经济强镇→一般乡镇"的梯次结构。同时,把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工业功能区纳入城镇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供水排水排污、电力通讯、以及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生产配套能力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口流、智力流、物质流、能量流、资金流、信息流集聚起来。在空间布局上,要从县域乃至更大的范围统一考虑,合理布局,构建梯度型、主体式的工业发展平台,注重整体性、关联度,促进要素集聚,根据产业基础、资源和交通条件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主导产业。
(二)创新理念,拓宽产业集聚化和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工作思路。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用改革的措施、开放的思路,通过政府的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吸引企业和企业家进入产业集群发展和城镇建设领域,通过市场化运作,让政府、企业、群众共建共享产业集群和城镇建设的成果。针对乡镇财政实力不强、公共产品投资渠道单一的实际,乡(镇)政府可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公司,主持和经营乡镇工业功能区和集镇建设,投资公司实行多元化的资本结构,按照自主经营、滚动发展、自我壮大的要求,进行独立运作,自负盈亏式运营。实行"政府组织推动、财政扶持启动、土地批租滚动、内资外资联动"的办法,逐步建立政府银行社会等多元投融资渠道。乡镇政府应排出一批环保、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乡镇、街道、部门、事业单位、企业、行政村和村民通过合资、合作、合股等形式,联合开发或直接参与集镇公共设施建设。
(三)完善政策,增强产业集群化和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整体合力。要形成梯度型、主体式的产业发展平台和特色化、个性化的小城镇,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资源,按照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完善产业政策。推动集群创导(Cluster
Initiative),集群创导是指国家或地方为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一个或几个集群采取一系列推动、治理和创新政策,通过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技术政策等,促进集群发展。基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制订倾斜政策,引导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允许相邻乡镇的土地指标跨地域入股园区,通过股份参与收益分配。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工业集中区和集镇配套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集镇建设的市场化、多元化、多样化,逐步摆脱依靠财政负债经营的模式,形成民间投资、企业投资、外国投资等多元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三是完善考核政策,根据产业规划和集镇规划。对不同类型的乡镇班子实行分类考核。
(四)深化改革,消除产业集群化和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制度障碍。首先,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居住的限制,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后,应保留其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其次,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妥善处理进入城镇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并使转出的土地走向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参与集镇建设的办法,既拓宽融资渠道,又提高建设速度。再次,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城镇居住的农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医保、就业、教育等方面应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快城镇人口集聚步伐。
(五)优化环境,健全产业集群化和农村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服务体系。要转变职能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健全要素供给服务体系。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思路,打破条块、区域分割,统筹安排,共建各种网络平台,做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真正以市场规律配置各种要素资源。二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三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整合现有的企业信息资源,加强资信评估和行业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文/徐延山 作者为衢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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