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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三项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评估会,对近年来市政府贯彻实施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此举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探索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创新型举措。
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的史良才代表一直对杭州城区河道水质和环境相当关注。2003年杭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与另外的几位代表不谋而合,分别领衔提出了“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议案”。大会因此作出了《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史良才对这个决议内容了然于心,对政府执行决议的进度也有所了解,因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代表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往年不同的是,8月初,他接到的是邀请参加评估组的通知,刹那间他对“评估”两字打了个“问号”。
不过,史良才很快就明白,“评估政府执行决议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在前期调研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政府执行决议的各项工作成效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给出综合、客观的评价。“评估”两字也随着史良才的“解惑”而走向了现实。
“评估”前的评估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杭州的山与水,人文和自然,水乳交融,多少文人墨客为杭州山水的绝美风华所倾倒。
杭州的生态环境一直保护得较好,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杭州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002年,杭州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环境立市”战略。2003年,杭州正式启动生态市建设。2004年,杭州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
杭州市生态办的黄建平处长坦言,“为迎接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和评估,我们从2月份就开始了准备工作。”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各项评估准备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3月24日上午,市环保局主动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汇报了关于开展杭州市生态市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振国对市环保局率先开展生态市建设绩效评估这种做法表示赞赏。他说:“在人大常委会评估之前,政府部门先行绩效评估,更能直接、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生态市建设的进展程度和真实情况以及生态市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为下一步人大常委会的评估提供了依据。”
京杭大运河贯通南北,默默流淌了两千余年,见证了人间的沧桑。历史,曾在此书写过鼎盛,也曾在这里残留下衰败。
长期以来,由于排污设施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加上大量工业企业入驻运河沿岸,相当长时间内,运河实际上成了杭州的“龙须沟”,是市区污染最严重、水质最差的河道之一,水体发黑变臭,水质降至劣五类。
日历翻至新世纪,2001年,在京杭大运河的起迄点城市——杭州,一份杭州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运河综合整治的决议》的出台,促使政府加快了大运河综合整治的步伐。整治初期,通过截污纳管、河道整治、运河配水、水面保洁等多项措施,运河杭州市区段的水质有较大改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氮磷等污染物指标下降,“十五”期间运河污染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跨入“十一五”期间,围绕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杭州市政府及时制定了运河综合整治实施计划,通过编制规划,健全管理体制,多元筹措资金,打造旅游景观,挖掘和保护运河文化遗存,改善人居环境……开始实施“还河于民”、申报“世遗”、打造世界级旅游产品这三大目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运河综合整治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估。
8月23日,烈日炎炎。为迎接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市长孙忠焕一行再次乘船考察运河,逐项检查落实运河综合整治决议的执行情况。他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市人代会决议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大会决议的自觉性,坚定履行人代会决议的决心,这是体现政府部门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和大会决议的态度,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此外,引水入城和河道整治决议也纳入了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行列。历时半年,政府做好了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三项大会决议”“会考”的各项准备。
“会考”决议执行情况
9月14日,一场不期而至的秋雨降临杭城。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评估组分成五路冒雨对运河、市区河道和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下午,举行“三项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评估会。会前,新侨饭店二楼多功能厅里济济一堂,会场四周整齐排列着20多块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宣传图版,吸引了众人眼球。
副市长杨戌标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评估组汇报“三项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厚厚的三大叠“答卷”——“三项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暨工作绩效评估报告放在代表们的面前,等待着评定。
史良才等5位市人大代表各有重点地在会上“评价”决议执行情况:
——缺乏综合性的水环境治理规划,建议尽快制定高起点的规划。
——加大河道配水和截污纳管的力度。
——关注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要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尽快建立杭州市的备用水源。
——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参与生态市建设。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振国代表评估组向市政府提出初步的评估意见:“‘三项大会决议’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作出这样“评定”,评估组并非从汇报材料中挑刺,而是他们实地考察的真切体会。此前,评估组开展了长达半年的调研。
10月2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评估组向常委会正式提交《“三项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评估组认为,“三项大会决议”的落实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决议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里既有国家宏观调控、实行新的土地政策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
——“三项大会决议”在全市范围贯彻落实不均衡。反映在对决议重要性的认识有高低,决心有强弱,行动有快慢,效果有好差。
——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突出反映在城市污水处理实际能力还不适应现实需求;污水干管铺设还存在空白区域;截污纳管率低于国家标准;雨污分流尚不彻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已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引水入城工程由于客观原因进展较为缓慢,推迟了这项工程发挥效能的时间。
——水环境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流域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转变。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水源水质时好时差,饮用水安全仍存在一定隐患。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市区城市河道水质不尽如人意。
——生态市建设的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还有差距。生态市建设的6项基本条件还有2项尚未达标;产业结构调整还不适应生态建设的要求,造纸、化工、印染的产业结构调整实质性进展不快,污染物总量总体呈持续增长趋势,环境污染部分指标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
这份评估报告将提交明年年初的市人代会审议。
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
杭州市市长孙忠焕谈到人大常委会评估政府执行决议情况这一做法时认为:“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检查、促进的集中体现,是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益尝试,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政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他在评估会上郑重表态,“接受人大的评估,对存在问题,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要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运河整治与保护,加快引水入城工程实施步伐。”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大会决议、决定,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无论是人大常委会还是政府,都有责任严格按照决议、决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给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以满意的答复,维护决议、决定的严肃性。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历时20载的“磨炼”终于出台,它的颁布实施意义深远。
杭州市人大的“三项大会决议”件件关系着杭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而评估这一形式有效结合了人大常委会决定权与监督权的行使,综合运用了调查研究、视察、跟踪督查、听取专项汇报和专题审议等各种监督手段,可谓是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这与监督法的精神完全吻合。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键说:“相对以往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而言,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进行综合评估,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总结得失,这是全新的监督形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监督法,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的背景下,这种监督形式既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创新。评估报告既对本届人大代表作一个交待,也为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参与了评估全程工作的史良才代表感言:这种监督形式比单纯地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跟踪检查更能反映出政府存在的问题。但要真正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载体,还需好好总结,形成制度,逐步规范,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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