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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部署,是我们党对十六大提出的"社会更加和谐"奋斗目标的深化和细化,适应了当前我国发展和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结合浙江实际,就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具体部署,这是我省继提出"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法治浙江"四大战领布局之后,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确保我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保障,更是惠及全省人民的战略选择。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十一五"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其本质都是公共服务。经过20多年的改革,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次的职能转变,即在经济社会管理领域,实现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相应地政府的职能也必须实现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型,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我省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也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从我省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在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进一步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尤其要注重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解决公共品投入不足和城乡、地区、群体失衡问题。
二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配套实施细则,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加快公共事业单位改革,在加快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分类认定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供气供热等领域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委全面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根本保障。
二、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公共产品供给
良好的公共服务,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而由于历史、体制等各方面原因,公共产品供给普遍存在短缺的现象。从我省来看,尽管我省的社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长期积累的问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距离公众的预期和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如何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均衡发展。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为重点,加强宏观调节力度,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师资源,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强化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政府保障职能,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就业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规范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切实完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建立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布局,健全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筑社会安全网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平衡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摆在党和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但由于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口未能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水平也还比较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繁重。
首先,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未来一个时期,我省将迎来劳动年龄人口高峰,由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省外流入人口、农村转移劳动力形成的就业压力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不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建立针对不同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在继续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基础上,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其次,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和途径。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加快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从业人员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并逐步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非劳动人口扩面,尽快构建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加参保率,提高群众受益水平。
第四,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简化程序。
四、健全利益协调机制,构筑和谐社会关系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主体增多,利益需求多样化,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发性、多样性的状态,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冲突,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因素、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套能不断解决利益矛盾、妥善化解利益冲突、有效促进和谐的利益协调机制。
一是完善分配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虽然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要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之势的任务仍非常艰巨。为此,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通过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低收入群众能不断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通过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共同富裕。
二是加大区域协调发展力度。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等扶持政策,切实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等各类帮扶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为各利益主体建立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下访、约访等制度,引导各个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使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能够通过正当的、规范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中,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五、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惟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在当前利益分化、价值多元化的环境下,尤其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一是必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环境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社会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执法力度,消除各种隐患,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的监管,提高交通安全监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是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扎实推进浙江生态省建设,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有序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土地、水、原材料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不断降低GDP综合能耗,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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