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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坚持党管武装原则,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战略思想,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继续关心支持驻浙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村(居)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巡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按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要认真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员干部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健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做到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坚强核心。大胆选拔坚定贯彻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重视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切实做到选准配强、用好管严。完善后备干部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全委会干部任用表决制和常委会票决制,继续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干部辞职制,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正常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行为,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眼于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调整优化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队伍,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增强服务和管理功能,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健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积极推行“一员双岗”、党员承诺制,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真心关爱和严格要求基层干部,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和互助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全面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畅通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确保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顺畅、真实地向党组织反映。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扎实推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享乐主义,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蹲点调研、为民办实事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为重点,深入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促使公共权力规范行使。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同志们,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是浙江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浙江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努力实现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共同创造浙江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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