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关于我们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浙江名校 > 名校新闻
欢迎访问新华网浙江频道 http://www.zj.xinhuanet.com
 
高校学术违纪陋习将被终结
高校:抄毕业论文要被开除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5-08-26 08:39:05) 来源: 今日早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6日电 大学写论文不能抄了!要开学了,各个高校的新校规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将针对学术腐败的“学术违纪”惩戒条款写入条款,其中浙江工业大学更细列了“学术违纪”八宗罪,首度将专、本、硕、博学生中可能产生的学术陋习一网打尽。校方表示,针对学生该类行为的处理不再无据可依,新校规的惩戒力度比旧条款加强,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开除学籍。

    学术陋习专、本、硕、博一网打尽

    为他人毕业论文设计捉刀代笔、买卖论文、学术作品在公开发表作品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在进行科学研究及撰写论文报告时弄虚作假……这些学术陋习依据情节轻重将被处以处分、记过乃至开除学籍的惩罚。浙江工业大学的学术违纪共列两款八大项,其中细微的规定几乎将专、本、硕、博学生可能产生的学术陋习一网打尽。

    “无论是从已经发生的,还是潜在可能发生的学术违纪情况来看,细化该方面违纪条例都是有必要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永红表示,目前高校学生在求学过程中产生抄袭论文、剽窃科研成果、买卖论文等学术陋习都普遍存在。本科生学术违纪的表现不仅仅只有“毕业论文网上抄袭”这么单一,以论文为考试形式的科目考试,以学术竞赛形式开展的学生科研创新,抄袭、剽窃都时有发生。而对于研究生来说,当论文、科研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其能力的既定标准,违反学术纪律的情况就更多。

    李永红说,有些学生其实是违反了学术道德而不自知,预先将“八宗罪”告知学生,也可起到“告示”作用。“以前学校发现学生有学术违纪的情况,由于没有相关处理细则,处理的随意性较大,制定细则后,表面上是给学生下了紧箍咒,实质上是限制学校随意处罚学生的权利,也是保护了学生的权益”。

    论文不抄袭日子不好过?

    宁波某高校国贸专业的大四学生郑露说:“所谓‘抄袭’,其实已经司空见惯了。就连我们任课老师自己撰写的学术著作,也曾被我们同学在图书馆90年代的学术资料里翻出大段的抄袭来,我们有同学继续在自己的论文里照搬任课老师的著作片段。”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汤晓露对此规定表示了赞成态度,她说,学术违规对诚信的同学是十分不公的,新制度的出台必将引来一些反对的意见,比如靠抄袭得到学分的学生,靠卖论文来赚钱的网络写手…….浙大医学院研究生林建表示,在繁重的科研成果指标压力下,国内论文之间的“雷同”现象是确实存在的,依照国际标准,连国内许多专家的学术专著都逃不脱“抄袭”的嫌疑,何况学生?“但作为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过硬的临床技术、临床思维能力都是无法抄袭剽窃的。”他认为,大多数老师对学生可检索信息的内容范围都是掌握的,抄袭和剽窃不再难以识别,作为学生,唯有培养扎实的科研能力,才是真正的出路。

    合理引用,学术违纪,谁来界定?

    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剽窃?什么是合理引用?这一系列问题也是每个高校制定学术违纪处罚条例时的困惑,有些高校并未就此做细分。有高校相关人员表示,太过细化的学术违纪处罚条例可能缺乏操作性,尤其是本科生的论文大都不会公开发表,是否抄袭或剽窃,缺乏广泛有效的监督,难以界定。相比较,研究生与博士生学术研究的规范性更容易受到有效的监督。所以,该条例很可能只能成为“向大学生强调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一个空架子。

    对此,李永红表示,目前对于学生学术违纪的界定基本参照学术界内相关学术道德规范。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