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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提倡晚婚晚育
浙大学生结婚生育可休学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5-08-31 08:45:12) 来源:都市快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31日电 浙江大学昨天正式开学,9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女生因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休学。”过去则是勒令退学。

    浙大学工部部长费英勤老师说,学校原则上提倡晚婚晚育,但结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权利,学校无权干涉。大学生首要的任务是学习,一旦有了孩子势必影响学业,因此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新版实施细则还有很多人性化的调整,比如:如果学生来不及复习,可以提前一周申请放弃这门课不参加考试,成绩不记;一门课不及格或者不理想,可以多次重修,选修课不及格还可以改修其他课程等;研究生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先准予结业,通过修改论文可以重新答辩,准予毕业;学生处分前将有听证会,学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诉。(周炜 单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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