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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量化考核标准
浙江省级医保定点医院不搞终身制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2-26 10:36:52)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26日电 一直以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准入标准,没有退出标准,服务质量因此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从今年起,这一情况将发生根本改变———不合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被取消资格。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有关文件,首次推出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杭州现有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01家,实施细则的出台,可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间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服务质量较差的,将有可能被淘汰出局。通过考核,医保参保人员有望享受到更周到合理的医疗服务,药品费用开支也将更合理。

  考核从今年2月1日起实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医疗费用监控情况;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执行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药品费用、个人自费费用及住院和门诊费用控制情况;门诊和住院管理,以及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收费管理、外配处方管理等情况;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以及政策学习、贯彻情况和宣传教育情况。

  考核采用打分制。考核将分为年度考核和不定期检查两种,考核年度从上年7月1日到当年的6月30日。不定期抽查情况将占考核成绩的50%。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当年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1年内将不受理其重新定点申请。(据《杭州日报》/洪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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