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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8日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开始征求意见了。虽然目前还没有消息说这一条例将从何时开始施行,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草案条款过于笼统,强制保险要真正“落地”还需时日。
费率是否会大幅度提高?
草案明确规定: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
杭州一家保险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保险公司对人身损害实行“无责也赔偿”,这就意味着强制三者险费率将比原先提高。因为,保险公司是按不盈不亏原则确定费率的,费率结构中即使不含利润也计算成本。现在事故赔付率这么高,强制保险的费率估计不会低到哪里去,投保人届时能否接受?
根据草案规定,强制保险的费率将实行全国统一。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在不同省份都有不同“版本”,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因各省的经济状况不同,赔付标准也不同。杭州某保险公司的资深人士认为,“实行全国统一费率”有点难。
商业险如何转成强制险?
草案第44条规定,《条例》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业保险合同变更为强制保险合同。杭州另一家保险公司的某业务负责人认为,这两种保险之间的保额、费率、赔付标准可能会有差异,在衔接上会有一定的困难。最明显的问题是,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的商业保险合同变更为强制保险合同,很容易造成账目混乱。就算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全国到时候会有2000多万张商业三者险保单需要变更为强制三者险,另外还有约六七千万辆机动车需要投保强制三者险,靠短短3个月时间是否能完成这一使命?
救助基金是否会形同虚设?
国家设立救助基金后,一般来说,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将由救助基金来垫付。那么,这个救助基金规模有多大?
未来偿付能力如何?
救助基金来源于保费提取、未投保车辆罚款、追偿收入等几个方面,但提取比例是多少、救助基金如何管理运作等都是关键。据悉,财政部去年下半年曾拟订一稿,但这些问题并未明确,有关部门都不太愿意管。保险公司希望国家有启动资金,财政部成立理事会,设定常设管理机构,相关部门为理事会单位,但在地方上是财政部门运作还是保险公司垫付资金等仍待讨论。一位保险专家认为,救助基金最主要的来源就是按一定比例从保险公司提取的强制三者险保费,而这个比例最多设在3%~5%,提供的保障程度是很低的,将来一旦赔“破”了,由于没有财政兜底,基金将形同虚设。
受害人能起诉保险公司吗?
草案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保险法》规定,享有保险赔偿请求权的是被保险人而不是受害人,由于不符合《保险法》,实践中不管是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还是第三人,都引起过相当大的争议。何况,草案虽然规定“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谁可以就什么赔偿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并不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在《条例》之后再出台《实施细则》的话,势必还会在时间上拖延下去。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这次征求意见时,尽量让《条例》的条款更细、更具可操作性。(记者何国婷虞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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