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关于我们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新闻
欢迎访问新华网浙江频道 http://www.zj.xinhuanet.com
 
宁波公布85个岗位小时工资指导价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5-08-09 15:32:01) 来源宁波晚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9日电  相比“长工”,小时工工资的“含金量”有时更高———历经3个月的网上调查和信息采集,昨天,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了宁波市2005年85个小时工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据了解,这是宁波市首次大规模公布小时工工资指导价。市劳动保障部门同志表示:这一工资指导价基本反映了目前宁波市小时工市场的劳动报酬状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同声传译创下惊人天价

    7000元一天!这一工资简直是天价。但是,这碗饭并不是懂一点外语的人就能吃的,相比之下,它比一般的翻译难度大得多。调查显示:口译英语、日语,如果是高级会议每天有4000元,最低标准也有800-1500元/天。笔译的价位一般以每一千个汉字为计算单位,最高的专业类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翻译,每一千个汉字的价格是240元。

    婚礼服务单次工资最高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以次数记工资的工种中,婚礼司仪和婚礼策划师的小时工资最高。调查显示,最高的达1000元/次,低的也有200-500元/次。其他婚礼服务项目如结婚摄影摄像、结婚跟妆,每次最高也有500-800元左右。

    婚礼服务之所以价格昂贵,跟时下年轻人的结婚时尚分不开,由于婚礼司仪和婚礼策划师“供不应求”,所以,他们的工资也就水涨船高了。

    钢琴家教小时工资真高

    相比其他家教,艺术类家教可谓高出很多。如果以小时记工资,恐怕很少有高过钢琴家教的了———每小时最高达160元。酒店钢琴演奏和酒店小提琴演奏,也称得上是高收入一族。最高也达150元/小时。另外,小提琴家教最高小时工资为120元,瑜珈、散打、太极拳教练的最高小时工资为100元/小时。长笛、古筝、二胡、手风琴、电子琴等家教的小时工资,也非中低收入家庭所能承受。显然,这与时下众多家长“望子成龙”不无关系。

    相比艺术类家教,中小学家教的小时工资低了点,但是它的市场需求却大多了,根据调查,价位在20元到50元之间。

    汽车陪驾赚的比教练多

    如今,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多,一个新兴的行业———汽车陪驾也就冒了出来。你可别小看了这一行业,赚的可比普通的汽车教练多多了。调查显示,汽车陪驾,每小时20元到60元不等。不过据记者调查,找人陪驾的,其实际付出可能还不止这个数———车行路上,到了中饭时辰,总不能让师傅掏钱请你吧。

    链接

    小时工合法权益难保障

    宁波市2003年作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界定为非全日制用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应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由劳动者个人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参照自由职业者的办法自行参保。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目前,宁波市的小时工大多属于服务业领域。但调查表明,小时工的合法权益目前难以得到保障,除了工资以外,他们基本上没有任何节假日加班工资、病假日等。小时工的工龄也得不到承认,影响到以后享有的养老金水平等。

    国际流行:长短工相结合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劳动力市场,都有多层次的就业形式和与之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在发达国家的企业中,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实行全日制,普通的操作工和办事员实行小时制是颇为常见的组合用工模式。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提高了劳动力的利用程度,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则意味着有更多的自由选择,全社会的平均失业率也因而降低,国际流行长短工结合,小时工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

    市六区小时工资最低标准5.4元

    宁波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明确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560元、62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4.8元、5.4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统一为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统一为5.4元。 (记者朱志莹)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