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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占地超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开工前都要考古勘探
●城市建设造成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的,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各县(市)财政确定基数,每年将城市建设维护费征收额的3%作为专项文保经费
《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并登录市政府网站,作为杭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正式与广大市民见面。它的总体目标是:形成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使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和利用。
杭州是七大古都之一,一路走来,它积淀了一般旅游胜地无可比拟的历史文化底蕴,珍惜呵护这笔不可再生、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考验着我们这座城市的责任心和恒心。现今,文化影响力已被提升为一座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没有一座城市敢忽略它的能量。而“软实力”硬不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恐怕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尺之一。
通过市园文局有关负责人昨天的详尽解读,记者看到,《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用一个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文物保护改革亮点向百姓表了决心:一定把我们的“城市记忆”铸成一块独一无二的“城市文化品牌”。
亮点一
遗产保护政府责无旁贷
《意见》原音: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的规划编制、体制改革、经费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目标纳入县(市、区)各级领导责任制加以考核;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造成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的,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解读:“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的政府亮出了责无旁贷的姿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生产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最大的政绩”,市委书记王国平的这句话掷地有声。在城镇化带来的基本建设热潮中,在经济发展带来的旅游热潮中,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什么位置?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亮点二
各地财政建立专项文物保护经费
《意见》原音: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财政应建立专项文物保护经费,确定基数,每年将城市建设维护费征收额的3%提取作为专项文物保护经费;各城区财政应在预算中安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费。
解读:2003年,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中作出“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文物遗存相对丰富的地区,可以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提取1%-3%比例用于文物保护”的规定。我市选择了“上限”———3%。一个尊重自己的人,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一个尊重历史的城市,才会赢得未来。这个量化指标既是对历史的守护,也是对未来的投资。
亮点三
大遗址保护要专门编制规划
《意见》原音: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启动保护展示工程,建设遗址公园和博物馆。注重提高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工作的科技含量,积极引进国内外成功的展示手段,将保持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营造较强的观赏性、可看性有机结合。
解读:还记得在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南宋遗址陈列馆”里的热闹场面。这是在万松岭隧道东接线建设中发掘出来的一个“全国十大考古发现”,在“积极保护”、“最小干预”基础上,开创性地向市民进行开敞式展示。踏着木栈游步道,眼前真实可触的御街桥堍遗迹、御街副道遗迹、御街驳岸遗迹……便将千年的故事娓娓道来。
杭州市是中国地下文物,特别是都城址遗迹颇为丰富的城市,目前南宋临安遗址、跨湖桥遗址、良渚遗址均已被列入国家100处大遗址保护项目,这在全国其他城市极为罕见。通过这些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利用方面的有益探索,必将能够为我国的大遗址保护提供经验和范例。
亮点四
项目上万平方米建设前须实施考古
《意见》原音:配合基本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坚持“先发掘,后建设”的原则,凡杭州地下重点文物保护区及城市其他区域占地10000平方米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前均须实施考古勘探发掘。
解读:还记得在跨湖桥遗址的发掘现场体验到的那种锥心的感觉。湘湖的淤泥本是赐给跨湖桥遗址的天然屏障,近8000年的光阴,就连极难保存的有机质骨器都没烙下岁月的痕迹,圆润光滑,还是当年的模样。如果没有砖瓦厂的破坏性吞噬,这个全国考古文化概念中年代最早的考古文化———“跨湖桥文化”,将是怎样的一个奇迹啊?
不久前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中提到,“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占地3万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划定勘察设计红线前,要进行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杭州把“30000”这个数字替换成了“10000”,这一替换将牵扯投入多少人力、物力,但杭州义无反顾。
亮点五
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
《意见》原音:全面普查杭州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建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网站。建立全市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社团(队)、民间艺术之乡(村)及民间艺术门类数据库。结合各社区(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集工作平台、宣传教育和检索服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逐步覆盖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数字网络。
编制“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开展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民族民间艺术家评选活动。
解读:一些堪称民族思想、感情美丽结晶的艺术品种、传统工艺在我们身边悄无声息地消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因此被称作“与时间赛跑”的文化抢救工程。前不久,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上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倡议”。作为这一倡议的诞生地,杭州理应争取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样板地。
亮点六
拓展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领域
《意见》原音:不断提高历史文化保护的公众参与度。采取有力措施,拓展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领域,完善参与制度。强化文物使用单位的保护意识,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确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体制。
鼓励社会资金以捐助和投资等多种形式进入公益性文物、博物馆事业。以社会资金建立杭州市文物保护基金,用于文化抢救保护工作。鼓励我市各乡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创办具有行业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民间博物馆,吸引国内其他地区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到我市兴办博物馆。
解读:就拿博物馆建设来说,《意见》突出了非国有博物馆、特色专题博物馆的建设,把两者放在更重要的地位。根据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必然带来民营文化单位发展。强化特色博物馆的所有制结构和收藏内容,不仅能改变“千馆一面”的状况,通过国有与民间的整合,更能提高整体水平。
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这是一支最值得期待的力量。(杭州日报 作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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