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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3日电 (谢云挺、苗青)家人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本已让人痛惜。然而,在如此巨大的打击之下,一些家庭却还要面临更令人痛心的事情--那就是因死者赔偿金分配问题而引起的亲人反目或对簿公堂。在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白龙桥法庭,记者看到了这样几份卷宗,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人
的亲情在遭遇变故和金钱时,显得如此地脆弱和不堪一击。
为多得赔偿金:原本和睦的公婆与儿媳大打出手
家住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农村的黎银支(化名)和妻子黎小红(化名)生有两个女儿,黎银支的父母和他们同住一村,平时家中有事,父母经常会过来帮忙,家人来往频繁,婆媳关系也比较和睦。去年2月的一天晚上,在公路上舞龙灯的黎银支等人不幸被一司机酒后驾车撞倒,黎银支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黎小红携两个年幼的女儿和公婆一起,将肇事者、肇事者所在单位和车辆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5名原告共获各种赔偿共计26万多元。在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时,黎小红只身一人来到法院,她对法官说,因为自己和公婆关系很好,而她又是两个女儿的法定代理人,所以她可以代表大家签协议。法院为了慎重起见,还是通知了她的公婆一起来法院共同签下了协议。
协议签完后,法院快速将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想不到,在进行赔偿金分割时,黎小红却和公婆为多得赔偿金竟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儿媳认为,因为公婆另外还有几个子女,黎小红觉得从丈夫死亡赔偿金中给公婆的两万多元,是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丈夫的其他兄弟姐妹也应该每人拿出相同数额的钱给公婆作赡养费,如果两位老人故去后这些钱还有留存的话,应该平均返还给子女,包括她在内。为此,她要两位老人写下保证书,否则不能将钱给他们。然而,公婆不肯,认为应该对半分得儿子死亡赔偿金,为了早日拿到这部分儿子死亡赔偿金,公婆与儿媳在一个上午的法庭调解过程中,双方几次发生激烈冲突,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之下,双方才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原本亲密的一家人,从此形同陌路。
在金钱面前:亲情不堪一击。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在婺城区白龙桥镇通江路白龙桥医院地段,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撞倒行人毛毛(化名),造成毛毛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毛毛的母亲江芳华(化名)携儿媳程程(化名)和孙子小毛(化名)一起,通过婺城区人民法院向肇事者及车辆所在公司和车辆保险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项费用总计达62万多元。后经法院审理和多方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民事调解,江芳华老人和儿媳、孙子一共获得了4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款。
这起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赔偿金执行得都还顺利,这对车祸受害者一家来说多少是个安慰,但为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江芳华和儿媳产生了分歧。让江芳华始料不及的是,为了能多得到赔偿金,儿媳居然让债务人作假,把丈夫毛毛生前已经还清的债务说成未还,并在协商分配赔偿金过程中,儿媳家人也参与其中,鼓动儿媳锱铢必较,以致原本相处融洽的婆媳关系产生了裂痕。不得已,江芳华又将儿媳和孙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判员为她们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当着法院工作人员的面,儿媳及其家人仍几次和江芳华发生激烈的争吵,并因法官出面调停而迁怒法官,多次到法庭指责法官。
人世间最值得珍惜还是亲情
类似的案件每年都有不少。负责审理这两起案件的婺城区法院白龙桥法庭副庭长傅红专告诉记者,她从2003年开始接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在这3年时间里,死亡事故人身赔偿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仅白龙桥法庭审理此类案件就达三十多起,但只要案件中牵涉到死亡赔偿金就有家庭纠纷问题。
她说,
在事故发生要求赔偿之初,遇难者家属一般都会很团结,往往会联合一致对外,以便获取更大程度的赔偿款。但一旦案件审理结束,赔偿金数额已执行到位了,有的甚至尚未全部执行到位,家庭内部就出现了矛盾,遇难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会为了赔偿金如何分配对自己有利开始争吵,往往不再顾及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家人为了死亡赔偿金相互指责和伤害,使得原本已不完整的家庭变得更加支离破碎。每次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她的心情总是非常沉重。
但她觉得,亲情毕竟是亲情,而金钱不过是身外之物,亲人之间的反目将会是他们心中永远的伤疤。一旦家里遇到了这种情况,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家人一定要和睦团结,不要被金钱所左右,人世间最值得珍惜和最宝贵的还是亲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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