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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个月以上未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向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申报,1234家单位日前遭到杭州地税部门曝光,被责令改正。
昨天,杭州财税网站发布了两份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责令改正公告。公告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绿都宾馆、浙江省地方工业材料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省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234家单位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向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申报,实地查无下落,按规定予以公告,责令在1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地方税务机关将将其作为非正常缴费单位进行管理。
杭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缴费单位未申报,不缴、少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的行为,地方税务机关可按《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每日商报
作者:金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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