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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冤枉啊,我一直都安分守纪地打工,从来没做过犯法的事啊!”11月9日在K326次列车的餐车里,来自湖南沅陵县的旅客张某向金温乘警大队的乘警委屈地辩解。
当日,K326次列车的乘警程国海在火车上检查时发现,据张某的身份证显示,其涉嫌于2006年7月在广东东莞故意伤害案件,刑拘在逃。看张某大呼冤枉,程国海再次将张某的身份证与手中的警务宝典进行比对,结果是各项信息依然完全吻合。乘警程国海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张某本人,再向立案单位东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终于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2004年夏天,张某的邻居李某还未到16周岁,就急着外出打工,由于年龄太小怕工厂不肯招收,便借了张某的户口簿去派出所领了一张身份证,之后就一直离家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今年7月份,李某与同厂的许某因琐事引发纠纷,便伙同他人将许某砍成重伤后潜逃。东莞市公安局根据李某在工厂里的身份证登记资料,将张某列为公安部网上逃犯,并在全国进行通缉。
经过详细的核实,立案单位撤消了对张某的通缉。虽然是虚惊一场,但是出借户口证件属于违法行为,乘警依照户口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教育处罚,对于张某来说,此番经历可谓教训深刻。(通讯员:江辉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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