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17日电 超时加班、不签合同、没有休息日,我省一些地区的劳动关系矛盾正在成为企业主要矛盾。面对日益紧张的劳资关系,杭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员工签不签订劳动合同,今后要与企业主是否能评上劳模、优秀企业家等荣誉挂上构。
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呈现“双低”
由于过分注重招商引资,一些地方强调投资环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重视不够。目前,劳动关系矛盾已成为我省部分企业的主要矛盾。
据介绍,分配不合理是当前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据了解,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经营者、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一些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长期不给职工加工资,有的把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核定为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的现象普遍,70%的务工人员月收入仅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
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存在“双低”现象,在我省一些地方和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在15%至30%之间,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且履行难。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整体参保率仅在10%左右,造成职工队伍不稳定。
杭州劳模评选与劳资关系挂钩
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规定,创建活动的基本标准包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健全的工会组织、稳定的职工队伍等。
意见规定,创建活动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杭州市、各区县(市)、市属局(公司)及其产业工会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一个重要依据。(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