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 强横少年一日抢劫三人却拒不认罪,不料在看守所被当场查获的串供纸竟成为一纸陈堂供证。12月5日,记者从浙江宁波镇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唐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19岁的四川籍被告人唐某,初中文化,2006年3月来甬打工,因人生地疏,又无一技之长,终日与一帮不良少年混迹一处。
2006年8月17日,唐某以工作辛苦为由,从船老板储某处强行索得两天工资共计人民币300元。经“兄弟”提议,唐某当晚便带着一帮喝得酒气熏天的年轻人,来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某棋牌室,强行将船员王某拖出门外拳打脚踢,逼着身无分文的王某向棋牌室老板借钱。
但是,唐某等人从王某处抢得人民币300元及手机1部后仍觉不过瘾,又押着王某来到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渡口码头,冲进船舱强行将正在睡觉的船员励某拖至码头,采用拳打脚踢、持刀威逼等手段逼其交钱,毫不理会旁人的指责。闻讯赶来的船老板储某同样遭到他们的拳脚,不得已掏出500元,又帮励某交了500元,两人方才得以脱身。
同月20日,唐某在镇海区沿江公园闲逛时,被人认出报警而落入法网。然而,此时的唐某仍心存一丝侥幸,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10月15日,趁看守所内放风之际,唐某偷偷地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长达3页的串供纸张揉搓成一团,抛过墙头,试图与被关押的同伙串供,不曾想被值班民警当场查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故依法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叶琛琛 谢海霞 刘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