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7日电 来自杭州市统计局消息,据长三角16城市资料显示,一季度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2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收入水平在16个城市中居第四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位次保持不变。
资料显示,收入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绍兴(7961元)、台州(7231元)、宁波(7166元),杭州与宁波的收入差额由去年同期的262元缩小到140元 。
另外,杭州市的可支配收入增幅居第十二位,收入增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镇江(29.9%)、南通(29.3%)、泰州(23.3%)。杭州高于舟山(12.6%)、台州(11.8%)、宁波(11.0%)、绍兴(9.3%)。
从长三角16城市居民的消费情况看,一季度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857元,同比增长8.7%。消费水平在16个城市中居第三位,位次与去年同期保持不变。消费支出高于杭州的是上海(4517元)和台州(4217元)。杭州市消费性支出增幅居第八位,比去年同期前移五位。(汪萌萌 洪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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