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8日电
阿玲和阿强(均系化名)都是“80后”出生的年轻人,两人“闪电”结婚后,又“闪电”离婚。离婚时,阿玲已有身孕,两人曾签下协议,约定离婚后把孩子引产掉。可婚是离成了,引产却做不了。小孩出生后,做父亲的拒不承担抚养费。于是,阿玲以小孩的名义把阿强告上了法庭。昨日,瓜沥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案子。
认识不到半年,两人就结婚了
阿玲是党山镇人,高中毕业后,在瓜沥一家手机店做营业员,瓜沥人阿强则是附近单位的抄表员。“两人单位离得很近,不知道他从哪里问到了我女儿的手机号码,就一直打电话给我女儿,甚至还找到了我家。”阿玲的母亲说,在阿强的猛烈追求下,去年4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很快同居,9月28日就到区民政局办了结婚手续。
相识、相恋到结婚,前后不到5个月的时间。“太草率了,结婚时双方都不了解。但当时他们很坚决,我们做父母的也就没反对。”阿玲父亲说,因为性格不合,婚后小两口经常为琐事争吵,甚至还大打出手。今年1月25日,虽然阿玲已怀孕7个多月,两人还是决定协议离婚。而且,为彼此不留“牵挂”,他们还在协议中约定:离婚后,阿玲去医院做引产手术,男方给予3.5万元作为手术补偿费。离婚第二天,阿玲去医院做手术,却被告知肚中胎儿太大,做引产手术的话,母子都会有危险。
无奈之下,阿玲于今年3月产下女儿“梦瑶”(化名)。阿玲说,她的婚姻就像一场梦,所以孩子的名字中有一个“梦”字。梦瑶满月后,阿玲找到阿强要求其支付抚养费,阿强却以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作“挡箭牌”,拒不接受这一要求。
法庭上,父女初次见面
三个月大的梦瑶长得白白净净,逢人就笑,很是可爱。“没想到他们父女俩第一次见面,竟然会是在这里。”阿玲抹着泪说,怀孕9个月时,她去医院做产前检查,被告知孩子的心脏内有两个小洞。生下来一检查,竟然是先天性心脏病。“我现在没有工作,孩子又有这种病,我一个人怎么承担得了。”于是,阿玲以女儿的名义将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承担每月500元的抚养费和一半的医药费(重大疾病)。可男方认为,孩子出生是由于阿玲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理应由她本人承担。而且,当初支付的3.5万元是引产手术补偿金,阿玲最终产下了孩子,所以被告提出要其退回这笔费用。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男方以后每月支付280元的抚养费给女方,女方退还男方2.7万元的手术补偿费(这笔费用作为男方给小孩的抚养费预先支付给女方)。(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金春燕 周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