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子基金100-1000美金,可获利200%;投资1100-3000美金,能获利250%;投资3100-5000美金,能获利300%。”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投资活动,你千万别被诱惑了,这可是不法分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骗招”。
据悉,从去年年底到目前为止,上城区、拱墅区、临安、建德、富阳等多个城区和县市均有群众参与某些网站组织的所谓基金投资活动而被骗。今天,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杭州已经破获了3起以类似传销的形式,利用互联网集资诈骗的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也成为我国首例查获涉案源头的,利用互联网实施集资的诈骗案。
典型案件回放:
租外国数据库虚构“基金” 骗得600余万元
2006年11月,临安人徐某某从湖南一家传销公司辞职后回临安,碰上了当时正在做“电子石油基金”网上传销的犯罪嫌疑人葛某某,一经劝说,就萌生了做“网络基金”的念头。随即,徐某某联系了专门为传销公司设计制作传销软件和编制程序的王某某和闫某某,商量后,开始编制“网上基金”软件。
徐某某认为租用国外的服务器,国内管理机构难以将其关闭或堵塞,且对参与人更有欺骗性,遂花了2955元,到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了美国亚特兰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库空间,利用该空间虚构了极具诱惑性的“美国科技基金”,照抄网络上“电子石油基金”制度,用假身份证办了银行卡用于网上返利。
网站建成之后,犯罪嫌疑人分工合作,开始在网上实施集资诈骗。他们设计了3种投资主体,一是普通户,投资100至1000美金,能获利200%;二是基本户,投资1100至3000美金,能获利250%;三是高级户,投资3100至5000美金,能获利300%。此外,还设有推荐红利奖、推荐培育奖等。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杭州、宁波、绍兴、嘉兴等地多处发展下线达200余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除用于返利200万元,实际骗取600余万元。
2007年1月27日,为蒙骗投资者,徐某某发布了假冒的“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声明”,停止网上申请返利,2007年3月初关闭网站。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案件分析:
用高额返利吸引投资者 用传销形式经营犯罪活动
据了解,目前杭州地区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非法基金,“电子基金”(www.E-itg.com)和“电子石油”(www.buyebarrel.com)。二者均采取投资美金进行返利的形式。
在经营中,犯罪嫌疑人采取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最上线是犯罪组织者,也是所谓真正“赚大钱”的人;其下线为网络传销的服务中心负责人和业务发展人;再下线是当地的代理人,下线再一级一级发展下线。投资者在加入该网站时,须把人民币兑换成美金,将现金交给上线,才能从上线处获得自己的投资帐号。返利必须要有下一个投资者报单才能拿到他的现金返利。待经营到一定时候,组织者们突然停止网上申请返利甚至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杭州警方发言人表示,这类犯罪屡屡得逞,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许以高额利息回报诱惑,二是租用境外服务器虚拟网络进行诈骗;三是团体犯罪组织严密;四是利用陌生投资载体蒙骗市民;五是集资诈骗的资金多被用于弥补诈骗过程中形成的巨大资金漏洞或被转移、挥霍,难以追回。
投资警惕:
天上不会掉馅饼 慎对电子商务
杭州警方表示,对此类案件将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家查处、关闭一家,同时也对广大群众和投资者提出了以下防范风险的建议。
区分正常投资与违法行为,选择正规的投资理财途径,提高对非法集资、传销、非法证券、非法基金活动等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切勿参与。
慎对电子商务,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投资形式,可向公安机关、工商局、银监会、银行等相关部门咨询后再作决定,避免上当受骗。
切勿轻信“天上会掉馅饼”的谎言,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无风险”“保本付息”等承诺而因小失大。
对于准备投资的新型经济形式,要了解并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了解风险及投资运作过程,不盲从、不轻信,不轻易将资金交给自己并不了解的投资发起人。
一旦发现相关涉嫌犯罪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 谢洁青 通讯员 徐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