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吊下一只“维C泡腾片”罐子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15日电 晚上近8点,黎明村三名联防队员夜间巡逻到了笕桥自愿戒毒所,看到戒毒所二楼的窗台多了一个小洞,洞口伸出来一根杆子,杆子上吊着一根绳子,绳子一头挂着一个小塑料罐,就像钓鱼一样挂在那里,下面还有个男人举着手往上想抓住那个罐子……
怎么回事?联防队员不动声色,故意走远,再悄悄包抄上
去,一把将男人抓获。
男人姓洪,43岁,杭州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经理,2001年左右,他在杭州认识了一个30多岁的女人阿丽,成了情人。
洪某已经有十二三年的吸毒史了,如今发展到一天要吸食10多次,总量达到五六克的程度。阿丽被他影响,也染上了毒瘾。
2007年3月20日,阿丽到杭州市公安局自愿戒毒所戒毒。熬了3天,她打电话给洪某,要他想办法送1克海洛因和注射器到自愿戒毒所给她。
两人约好晚上19时30分,阿丽从戒毒所里放一个罐子下来,洪某把海洛因和毒品放在罐子里,让阿丽吊进戒毒所。
天黑之后,洪某带着中午刚从上海购买的三包海洛因,开车到了笕桥自愿戒毒所的门口。阿丽早已在戒毒所二楼等了很久,一见洪某的车,赶紧从二楼把一只“维C泡腾片”罐子用一根毛线吊着,放了下来。毛线不够长,罐子距离地面还有大约一米四左右。
洪某跳起来抓罐子,由于平时吸毒过量,身体非常虚弱,导致膝关节病变,根本用不上劲,抓了几次都没抓到。
他看到有人过来,赶紧躲了起来,等联防队员走远了,再折回来,继续抓那罐子。阿丽又多放了点毛线,总算是让洪某把一包0.5克的海洛因和一支注射器放到了罐子里。
两人却没想到,这一幕正被折回来的联防队员看得清清楚楚。原来,几名联防队员觉得这事蹊跷,商量着再折回来看看。于是,隔了四五分钟,他们又回到了自愿戒毒所旁。正当阿丽准备把罐子往上吊的时候,三名联防队员一起冲上来,抓住洪某,并报了警。民警还从洪某的车上,查获了另外三小包海洛因,总重量达到了16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供自己或者他人吸食,而持有海洛因等毒品,虽然不会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数量达到10克以上的,仍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近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将洪某起诉到了法院。作者:通讯员江检记者孙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