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10日电 据《都市快报》报道,到2010年,杭州市直机关单位用电消耗,要在2005年基数上,实现节电440万度,折合1.2万吨标准煤炭的燃烧,减少0.3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昨天,杭州召开第六次机关事务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今后每年6月为市直机关“节能宣传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景淼在会上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杭州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就离不开机关事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会上,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通知》对2008年机关日常运作中所涉及的硬件设备,提出了节能要求:
空调:2008年,有中央空调的市直机关单位,要对中央空调系统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其他机关也要逐步淘汰高能耗空调,并定期组织清洗空调设备,既提高空调能效水平,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照明:做到人走灯灭,不能人不在、灯长明。同时,2008年,各单位还要更换掉所有的非节能灯。
电梯:提倡四层以下,上下楼不搭乘电梯。
开水器:要提倡太阳能开水器、空气源热泵开水器。2008年,各单位要对使用的电热开水器加装定时装置。
水:2008年,各单位办公区内的所有水龙头逐步更换为节水水龙头;严禁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提倡用湿布擦洗;绿地用水和景观用水,要尽可能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禁止使用自来水涌灌。
公车: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规模,公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期保养,单车油耗定期上墙公示。 (记 者 王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