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0日电 据《天天商报》报道, 昨日上午,天下着雨,寒风刺骨,袍江新区纵横财富中心广场上,一场公捕公判大会发人深省。在这次由袍江公安分局和越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行的公开集中宣判行动中,26名犯罪嫌疑人中,12人是“80后”。
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988年出生,云南永善人……经查明,2007年10月19日,唐某、王某等人因纠纷,手持铁棍在袍江新区斗门寺东村边,对三轮车主李某进行殴打;后犯罪嫌疑人唐某等又在斗门夜排挡附近,因个人纠纷,对张某、马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张某在逃跑中溺水身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经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现予以逮捕……
“可惜哉,正当可惜哉,年纪轻轻,好样不学学坏样。”“哎,年纪不到20岁,就被判了刑。”公捕公判大会上,参加大会的人群中不时传出这样的惋惜声。“年轻人犯罪的那么多,值得我们深省啊!”市民张先生一句话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叹息。
作者:杨寒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