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时40分,汽车北站广场上人头攒动,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昨天正式启动,杭州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滨江区长河街道的陈国忠成为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救助的第一人。两年前,他的妻子在家门口附近被一辆面包车撞倒,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逃逸至今。几天前,他领到了3万元救助款。
“十佳”交警捐出自己的奖金
昨天上午,陈国忠特地穿上了一件红外套来到现场。“我非常荣幸成为第一个获得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救助的人,政府给我的3万元救助款,我会一分不少用在孩子读书上。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如果没有政府的关心帮助,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困难……”
2006年9月16日17时30分,陈国忠的妻子来某走到家门口附近的马路时,被一辆微型面包车撞倒,送往武警医院抢救时,肇事司机听医生说来某伤势太重,连忙推开门逃逸,至今没落网。
当年9月25日,33岁的来某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一个女儿当时只有7岁,一个儿子只有14个月大。
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从此破灭。自此,陈国忠又当爹又当妈,每天早上6点起床烧饭,然后到萧山一家自行车厂做车工。一个月1000多元的收入要养活一家人已经不易,更不要说还清原来的债务了。
陈国忠说:“快过年了,我只想和司机们说句话,手中的方向盘一定要把牢,只有你们把好了方向盘,像我这样不幸的家庭才会越来越少……”
昨天,杭州市第二届“十佳”交警还将每人1000元的奖金全部捐献给了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十佳”之一的下城交警三中队民警汪剑峰说,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会让一个甚至几个家庭面临破碎,希望社会各界都能来献一份爱心,关心、帮助交通事故受害者。
资金来自财政和社会捐赠
去年4月,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交通事故救治保障机制,投入1000万元启动资金,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保护受害当事人的权益。
随后,杭州市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对交通事故救治保障机制进行了研究。
去年12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公安局关于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治保障机制已建立运行。
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是指对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确需救助的杭州户籍及外地来杭务工(以持有在杭单位劳动合同为凭)伤亡人员实施救助的社会专项资金。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交警支队法制处副处长阎春雷介绍,救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资金;救助资金的孳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差一字意义却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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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资金使用项目主要为医疗抢救费、死亡丧葬费、对交通事故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仍未获得经济补偿,造成医疗救助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医疗抢救费用主要是未侦破的逃逸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抢救费用,救助限额为5万元;死亡丧葬费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费用清单为准,限额为3000元;一次性善后生活困难补助费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家庭,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对死亡人员家庭救助限额3万元,对重伤人员救助限额1.5万元。(今日早报 记者 俞佳友 通讯员 庄琪 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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