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31日电 自2008年1月30日起,南航2008年1月23日至2月6日(旅行日期)国内航班客票的旅客,因始发地和目的地机场关闭,旅客无法成行,提出退票,一律以予全退,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退票地点:原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经停地、目的地的南航直属售票处或代理南航机场售票处。杭州可咨询南航直属售票处 87960000,机场:86665546(俞静娴)